突發中心/台北報導
新北市板橋區稅捐稽徵處一名李姓未婚男書記,愛上已婚女股長表白後被拒,加上工作表現屢遭否定,居然趁對方到茶水間時刺傷她的背部。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傷害罪、恐嚇罪判李男3月有期徒刑、拘役40天,如易科罰金13萬元,全案可上訴。
▲李男不滿女股長要他修改公文,預藏2把刀,持其中一把黑柄尖刀刺向主管。(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案發當時,黃姓女股長(46歲)請李姓男書記(32歲,三級精神障礙手冊)將公文重新處理修正,不過對方居然不滿吼叫、情緒相當不穩定。李男之後見黃女走進茶水間,居然拿出預藏的水果刀就往對方的背部刺過去,造成她有1公分長、0.3公分寬的刀傷。
警方調查,單身的李男與已婚黃姓股長(46歲)是上下屬關係,共事一年多漸漸對女長官產生愛慕之意,每天見到她就小鹿亂撞,還曾大膽透過通訊軟體及口頭表白,但都被忽視;偵訊的當下李男還激動大哭,「為什麼她都不理我?」
法官審理後,李男雖然未與黃女達成和解,但考量他有精神疾病,因此依傷害、恐嚇等罪輕判3個月有期徒刑、拘役40天,如易科罰金13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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