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積欠賭債,竟洩漏民眾個資盼分期償還。(圖/視覺中國)
突發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樹林警分局一名鄭姓偵查佐因在外欠下30萬賭債,竟聯合已離職的游姓警員私下查詢2位民眾的個人資料,再將個資賣給何姓女徵信業者,共獲利6千元。雖然鄭男事後認罪,但新北地院認為,他因自身負債未遵守保密義務及廉潔,利用職務洩漏民眾個資,動機不良,因此依洩密、違反個資將鄭男、游男及何女各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2個月、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鄭男2016年間因簽賭欠下30萬元債務,不斷被債主催討。同年11月,何姓徵信業者找上游男,希望他協助查詢2名債務人個資。游男因得知鄭男欠債,便以此為由向他表示,若幫忙查詢個資,可代為說情讓鄭男分期償還債務。
鄭男因此相信游男,便利用辦公室內公務電腦登入查詢2名債務人的個資及名下車籍資料,抄下後並將紙條交給游男,再由游男將個資轉交給徵信業者,並從中獲利6千元。
事後債務人的債主將個資製成「尋人啟事」傳單,並張貼在2名債務人住處附近,此事因而曝光。警方調查後,發現是鄭男所為,因此當場清理門戶將他送辦。
法院審理時,鄭男、游男及徵信業者皆坦承不諱,因此依洩密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分別判處3人有期徒刑3個月、2個月、2個月,得易科罰金,並須接受3場法治教育及支付國庫1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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