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護律師表示,每次發生性關係都是兒子要求,女子其實也是受害人。(圖/示意圖/視覺中國)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英國一名50歲母親寵愛兒子竟然寵到自願獻身,因為和自己所生的15歲兒子發生6次性關係,被控3項重罪,她坦承自己其實也對這樣的關係感到羞恥,但實在「無法拒絕兒子的要求」,才會犯下大錯。
檢察官登特(Stephen Dent)指出,這名母親為了討好兒子,平時會穿上對方喜歡的短褲與靴子打扮,甚至是內衣褲款式也都對兒子言聽計從,並在對方的要求下,用船槳打了對方小屁屁,2人一共發生過1至6次的性行為,兒子後來甚至告訴警方,他很享受和媽媽所發生的那些「活動」。
女子的代表律師伯奇(Simon Burch)則辯護,女子因為之前的感情曾遭到家暴,導致內心受創的她十分脆弱且容易受人擺布,每次發生性行為都是兒子所要求,她只有不情願的默許,「她對這種行為沒有任何熱情,感到羞恥並懊悔。」
但法官勞瑞(Ian Lawrie QC)認為,上述理由仍無法讓女子卸除為人母的責任,「她忽視了母子間的適當界線,我不認為她是弱者,她擁有拒絕的權利,但她沒有」,並當庭訓斥女子,「你兒子現在才16歲,正處於需要教育的年紀,你卻讓他沉迷於性行為中,這不能作為你教育失敗的藉口,孩子需要的是紀律與克制,不是默許。」最後宣判女子6個月徒刑,緩刑2年,並將她的名字記載至性犯罪者登記冊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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