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交通壅塞巔峰期。(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戴瑞瑤/台北報導
春節連假期間全家結伴出遊玩,也是交通壅塞巔峰期。金管會提醒,若不幸遇到交通事故,受害人及其家屬或周邊親友應保持冷靜,並掌握4大步驟,不只能保全證據,也能加速保險公司理賠。
金管會指出,受害人於發生車禍事故後,第一是要立即報警處理,在事故現場向警察機關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第二,事故7日後向警察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現場照片;第三,事故發生30日後,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作為申請保險給付或補償金的重要文件。
第四,受害人或其遺屬應檢具身分證明文件、警憲機關處理證明文件、合格醫師診斷書、醫療費用收據或死亡證明書及全戶戶籍謄本等相關文件,向保險公司或特別補償基金提出申請。
但若事故汽車無法究責,或未投保強制車險時,受害人也可以向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金,以保障自身權益。特別補償基金也會透過警,察將保險補償金申請須知轉交受害人,以便利受害人申請。
春節期間,受害人如果對申請保險手續不瞭解,可以打電話詢問產險公會(0800-221-783)或特別補償基金(0800-565-678)請求協助,另也可打電話到保險事業發展中心(0800-825-688)查詢事故汽車的保險人資料。
金管會也提醒所有汽、機車主,記得定期檢視強制車險契約的有效期間,以免因為保險期間逾期或有效期間不滿30日,無法辦理換發牌照、異動登記或檢驗等公路監理業務。
且保戶如有住所、居所或營業地址變動時,應即時通知保險公司辦理變更事宜,以利保險公司於保險契約到期1個月前,依保戶最後留於保險公司地址寄送書面續保通知提醒保戶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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