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包理財—儲蓄險賺得高利息也要避損失解約金

▲▼為方便民眾包紅包等資金需求,國泰人壽與富邦人壽皆表示,滿期金、年金都將提前給付。(圖/路透社)

▲有些民眾會設定每年領取的年終獎金、紅包壓歲錢總額,部分做為定存、繳交保險費等資金。(圖/路透社)

記者李蕙璇/台北報導

民眾購買保險業務員比喻的「儲蓄險」、「類定存」保單商品時,除了瞭解利差、增額等報酬率之外,務必留意「閉鎖期」規定,也就是若想中途解約是會被扣一筆高額解約金,有可能連繳過保費一塊錢都拿不回來。

保險經紀人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朱水源表示,保險就是保險,是保護財務風險,不是民眾一般認為「像銀行定存的儲蓄」單純的(本金+利息)的商品,而是保險公司會收取一筆頗高的前置費用,還有政府規定的責任準備金等,以在保險滿期時或是需要支付理賠金,保險公司都已備妥費用履約。

▼保險經紀人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朱水源。(圖/記者李蕙璇攝)▲▼保險經紀人公會2018年5月9日理事長交接,新任理事長朱水源。(圖/記者李蕙璇攝)

朱水源也強調,過往傳統保單名稱是寫「養老保險」,現在演變為「增額終身壽險」,都是一般民眾口中所說的「儲蓄險」,但這些保險商品都要注意一個「閉鎖期」也就是「得被保險公司鎖住幾年後才可以解約,而且所繳的總保費不會被倒扣解約金,但同樣地也不會有太多利息」。

保險商品因為設計結構複雜,雖然有類似儲蓄的概念,但是每張保單都會約定一個「解約期」。各家條款約定解約時間都不同,愈早解約的話,通常解約金反而大於總保費,民眾這時拿回就會覺得怎麼少拿自己總繳的保費,才知道這張保單不是儲蓄,也沒有保本,太早解約很不划算。

但是如果依條約放到滿期,甚至滿期放了愈久,才有機會享到保險公司預估的趴數利息。這時保戶就會感覺到買保險可以當儲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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