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缺錢用的人會以裸貸方式,作為借款擔保。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翻攝自網路)
突發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鍾姓男子見20多歲的王姓女子急用錢,居然提議要對方以裸照當作借款擔保,沒想到事後王女沒有依約還款,還傳訊「會幫你上馬賽克,不知道會不會被認出來」等語嗆聲要公布照片。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鍾男言語足以讓人心生畏懼,依恐嚇罪判他拘役20日,如易科罰金2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鍾姓男子與王女是朋友關係,雙方協議4張裸照作為千元借款的擔保,也就是俗稱的「裸貸」,後來2人因為債務還款問題發生爭執,沒想到鍾男居然於2017年10月20日以通訊軟體恫稱「我會幫你上薄薄的馬賽克,我不知道你會不會被認出來了」、「我一定會玩死你,你媽的耍我夠久了,不信你試試看」等語,使對方心生恐懼提告。
鍾男則辯稱,王女向他借了數千元,才會要求對方傳送裸照擔保,但事後女方無力還款,因此曾有揚言要散布照片,但其實自己早已刪除,且最後也沒有將裸照散布出去,會做出恐嚇行為只是想要拿回借出的錢罷了。
法官審理後認為,鍾男遇事不思循理性途徑解決,僅因債務糾紛,貿然傳訊息恐嚇,足見法治觀念顯有不足,由於雙方達成15萬和解,因此僅依恐嚇罪判他拘役20日,如易科罰金2萬元,全案可上訴。
據了解,裸貸最早出現在2015年大陸南方地區的校園中,起初稱為校園貸款,一些女學生為了滿足自己的高消費需求找人借款,但是還款能力又很低,所以逾期、賒帳的情況很多,此後一些貸款人認為女生比較愛惜面子,就想到了裸貸這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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