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遊戲消費爭議多 行政院提醒玩家注意5事項

▲▼上網,用電腦,打電玩,線上遊戲,打電動,打字。(示意圖/pakutaso)

▲建議消費者或家中孩童玩線上遊戲,每半小時休息10分鐘,以保護眼睛。(示意圖/pakutaso)

記者徐政璿/台北報導

行政院今(7)日表示,新春假期將到,又適逢孩童放寒假,現今消費者人手一機,大人小孩都愛玩的線上遊戲成為假期熱門娛樂。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統計,近年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消費者申訴及調解案件,線上遊戲類申訴案件數持續居高不下。

行政院指出,線上遊戲等APP費用除可使用信用卡支付外,也可以併入手機門號的電信帳單代付,消費者在玩遊戲的過程中,不知不覺購買許多寶物或道具,等到一、二個月後收到信用卡或電信門號帳單,才發現累積的費用遠超出預期。因此,行政院提醒消費者注意下列事項:

1.如果只玩免費遊戲,沒有APP內購買需求,除妥善保護Google Play或Apple ID與密碼等資料外,建議不要輸入付款資料,或將行動設備帳戶設定為購買任何內容均需通過驗證或開啟取用限制。

2.下載線上遊戲等APP,應確實瞭解費率、隱私權條款及遊戲管理規則等規範。

3.建議消費者或家中孩童玩線上遊戲,每半小時休息10分鐘,以保護眼睛。

4.如發生孩童誤觸購買線上遊戲等APP商品,建議儘速連結Google Play或App Store網站瞭解退款政策並提出申請。

5.帳號被盜用、寶物被不當移轉或被停權時,消費者怎麼辦?

(1)發現帳號、密碼被盜時:應於第一時間通知遊戲公司,經遊戲公司查證後,可暫停該帳號使用權限,並更換新帳號或密碼給消費者。
(2)發現寶物被盜時:應立即通知遊戲公司查證,經查證消費者個人身分無誤後,將暫時限制相關線上遊戲使用人的使用權利,並即通知持有該寶物的第三人提出說明;如該第三人未於接獲通知時起7日內提出說明,遊戲公司可直接將寶物移還消費者。如消費者不使用遊戲公司提供的免費安全裝置(例如:防盜卡、電話鎖)者,遊戲公司可不負回復或補償責任。
(3)發現被停權時:若是消費者自己違反遊戲管理規則,第一次違反,應於接獲遊戲公司通知改善期間內改善完畢;如不改善,或又再次違反,遊戲公司可限制或停止消費者權利,但每次停權最長不得超過7日。

行政院呼籲消費者,除注意上述事項外,也應避免長時間玩線上遊戲,以免對視力與身體健康造成損害;更不要因沉迷遊戲花費過高,或忘記與家人的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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