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師工會5日進行罷工演練,有700名會員響應。(圖/記者賴文萱攝)
記者崔至雲/台北報導
機師工會5日進行罷工演練,工會更指出,已有700名會員響應,華航6日發聲明指出,將依法向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申請調解,調解期間,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第8條,雙方進入冷靜期,不得有任何爭議行為,如仍有罷工等爭議行為則屬違法,相關人員無法主張民事、刑事責任與行政懲處免責。
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日前提出三個訴求,包含疲勞管理,改善過勞航班和長程航班依飛時增人力、保障國內機師升訓管道、相關答應條件需會員專屬,也就是禁搭便車條款,但是華航和工會雙方遲遲未達共識。華航發聲明指出,去年八月,勞資雙方已達成續談一年的新共識,凍結機師職業工會原先罷工行動,現機師職業工會違反先前八月協商結果,以華航未答應所有條件為由拒絕協商、片面違約,華航根據此新的重大談判歧見,向桃園市勞動局申請調解。
▲華航先前召開記者會回應罷工。(圖/記者楊詩益攝)
華航指出,根據行政院先前函釋,罷工實施的時間、地點及方式涉及重大事項,不得逕由理監事會自行決定,罷工之實施有必要法定的程序與條件。若機師工會無視法令要求,堅持春節罷工將涉及違法,公司亦得以針對罷工期間所產生的一切損失(包含但不限於營業損失),具體要求工會及罷工會員連帶負責。
華航也說,自機師工會宣布重啟罷工,華航從未拒絕協商,協商大門始終敞開,並樂見政府機關見證下雙方回歸談判協商,惟談判必須在對等、公平的前提下進行,並保證公司永續經營與其他員工的權益,盼與工會化解歧見,在國人殷切期盼下達成共識,竭力符合社會期待,共同完成春節疏運重大任務。
▲ 罷工準備中飄帶。(圖/機師工會提供)
而針對華航的回應,工會則表示,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5條第2項「雇主不得以工會及其會員依本法所為之爭議行為所生損害為由,向其請求賠償。」因此,華航根本於法無據,也不合理,「其目的只在於企圖影響會員對於罷工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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