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返家途中遇色狼。(圖/達志示意圖,下同)
突發中心/新北報導
一名李姓男子3月底在台北市板南線捷運站中見到一名正妹小美(化名),便一路尾隨對方返家,趁機摀住對方嘴巴,還把手伸進裙子內觸摸下體,後來因對方大叫並報警,他才逃離現場。案經新北地院審理後,將李男依犯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
依判決書提到,李男一路尾隨小美從板橋捷運站出站,然後步行返家,一抵達住處樓下時,竟基於強制猥褻,就趁四下無人之際,從小花背後以手摀住嘴巴,再以另一隻手隔著褲襪撫摸下體約30秒,以此強暴方法做出猥褻行為。
後來小美因為害怕而大聲喊叫,李男才罷手並逃離現場。經小美報案後,警方調閱沿途監視器攝錄畫面,全案因此曝光。李男在警詢、檢察官訊問、法院準備程序及審理時均坦承犯行。
案經法官調查後,認為李男為滿足一己之性慾,而於深夜尾隨被害人返家途中,趁四下無人之際猥褻對方,造成身心受創,但犯後坦承犯行且深具悔意,並已經賠償損害,因此判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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