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泰產險建議車主可視預算投保相關的汽車保險 。(圖/記者李蕙璇製表)
記者李蕙璇/台北報導
目前約196萬輛汽車的車主還未幫愛車投保第三人責任保險。產險公司建議可從車內車外的立場角度來思考保險的優先順序,視預算購買相關汽機車保險轉嫁可能交通事故的賠償風險。
和泰產險表示,買新車時多數車主除了政府規定的強制險外,還會為愛車投保汽車車體損失保險及第三人責任保險,只是隨著新車折舊,車主在車險保單續保時多只選擇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部份車齡較大的自小客車車主可能未投保車體損失險(甲乙丙式)。
而目前國人求償意識抬頭,建議車主可透過第三人責任保險轉移賠償金。若因事故造成車外的所有人、財物的損害,而歸咎於被保險人的責任將可獲得補償,建議車主可視個人需要及預算組合選擇,以彌補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不足。
和泰產險建議可以從以下4個保障對象的角度立場,思考保險組合優先順序。
1、車外的人: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限體傷)、超額責任附加條款
2、車內的人:強制險、乘客體傷責任附加條款、第三人責任險附加駕駛人傷害保險
3、別人的車:第三人責任險(限財損)、超額責任附加條款
4、自己的車:車體損失險、竊盜險、第三人無保險汽車碰撞車體損失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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