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悅華/台北報導
稍早交通部次長王國材才證實明(9)華航和機師工會將坐下來協商,一下子又傳出變數,據了解,工會理事長李信燕得知華航疑似在背後「搞小動作」,再次發放檢定證,等於工會今(8)都在做白工,遂打電話飆罵王國材「現在搞這東西只會惹怒我們跟會員」,對此王希望勞資雙方都能以公共利益為最先考量,華航也澄清絕無再發檢定證一事。
▲協商又添變數,機師工會理事長李信燕因華航疑似再發檢定證給機師,打給交通部次長王國材飆罵。(圖/翻攝東森新聞)
李信燕飆罵王國材電話中提到,「這是官方和資方可以這樣子勾結的嗎」,認為工會好不容易跟交通部談好了,說明天下午3點去談,結果現在搞這個東西,這樣只會惹怒工會跟會員而已,然後提到不懂華航一直在放話這甚麼意思,對於華航現在叫虎航來飛紅眼班(機),「以為我們不知道是不是」,提到虎航都跟工會抱怨了,說今天晚上要開加班機,最後丟下一句「如果是這樣子你還覺得明天可以跟我們談嗎」。
▲李信燕認為華航如果真在背後搞小動作,是非常惡劣的行為,可能使協商破局。(圖/記者林敬旻攝)
《ETtoday新聞雲》記者致電李信燕,她提到有華航員工透露,華航用電話通知會員將發新的檢定證,對於華航一再傳出新的動作感到不能理解,認為一旦重發放檢定證動作屬實,工會根本就白收會員證件,恐怕明天協商會演變成僵局,影響後續罷工行動,至於明天參與協商的機率,她則說不曉得、還在討論,要看華航的態度,指出華航如果真的這麼做,「是很惡劣的行為」,希望華航主管主動跟會員道歉,不然協商恐破局。
▲王國材希望雙邊都不要再做會激怒對方的事。(圖/記者林敬旻攝)
對此,王國材表示,希望雙邊都不要再做會激怒對方的事,應把公共利益的恢復擺在最前面,不要影響到明天的協商。
華航發言人劉朝洋則澄清,沒有所謂重新發放檢定證,不知道這個訊息從何而來,他提到檢定證無法經由航空公司發放,所以不可能有這件事。
民航局稍早也發布嚴正聲明,關於部分人士散發不實訊息,指稱民航局幫助中華航空公司參加罷工之機師重新取得檢定證,民航局嚴正反駁。民航局強調,機師檢定證只能由民航局發放,且必須機師本人或取得當事人委託書者代為領取。
民航局表示,自機師工會發動罷工至今,民航局未曾重新發放檢定證,也從未接獲任何人士申請核發或補發檢定證。民眾如有發現任何人假借民航局名義辦理換發檢定證,可向民航局檢舉,也誠摯呼籲民眾勿輕易相信此類未經查證的惡意謠言。民航局亦已就檢定證發放規定與程序,向工會幹部說明。
機師工會稍早發布聲明稿如下:
針對華航公司表示機師可到華航松山報到中心領取檢定證之事,已涉嫌違反刑法偽造文書等罪責,亦屬於干擾罷工之不當勞動行為外,更破壞勞資關係與願意協商之誠信,本會予以嚴厲譴責:
一、依據民用航空法第25條與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第2條之規定,檢定證係由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下簡稱民航局)所發給,用以證明持有之機師確實具有相關專業技能,有檢定證之機師方得執行業務,並應於執業時隨身攜帶;並且,依據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第9條之規定,如有補發或換發檢定證之需求,也是向民航局申請。因此,檢定證之核發、補發與換發均屬於民航局之職權範圍,並非華航公司或是任一家航空公司所得自行決定。
二、然而,本會今日接獲會員通報,華航公司透過電話方式傳達「已繳交檢定證給工會但願意配合飛行任務之會員,可到華航松山報到中心領取檢定證」之訊息。工會在第一時間已向民航局詢問及確認,經民航局嚴正否認同意補發檢定證一事,則華航公司是如何製作、核發檢定證,讓機師們得以領取?或是明知檢定證已繳交給工會,卻謊稱遺失要向民航局申請補發?此舉已涉嫌違反刑法第211條偽、變造公文書、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本會給予嚴厲譴責,並籲請民航局等主管機關嚴加查核。若查證屬實,本會將依法提出刑事告發,絕不寬貸。
三、縱使假設華航公司尚未核發或協助補發會員之檢定證,惟華航公司向參與罷工行動之會員散布可領取檢定證之不實訊息,已不當妨害、影響本會之罷工行動,此舉屬於工會法第35條所稱之不當勞動行為,更嚴重破壞勞資關係與有意與本會進行協商之誠信,本會要求華航公司應主動提出說明與致歉,以利後續協商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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