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女客人客訴,店員居然在IG上公布她的個資。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資料照》
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陳姓女店員因不滿遭何姓女客人客訴,居然將留有對方個人資料的客訴單PO網公開,並且寫下「北爛客人」、「歡迎電話騷擾」等語。高雄地院審理後,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判陳女3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如易科罰金9萬元,另外一年內還須參加法治教育2場次。
判決書指出,何姓女客2018年1月28日前往某義式料理店用餐,因不滿陳姓女店員的服務態度,於是撰寫顧客反應表,並留下個人姓名、性別、年齡及聯絡電話等個人資料,沒想到竟遭女店員PO網曝光資料、批評。
▲女店員甚至在IG上怒罵「不要臉的人」。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視覺中國)
陳姓女店員在個人IG貼出客訴表的照片,並在照片上加註「真的很棒這種自以為又很北爛的客人,自以為有點(東西)其實心裡默唸?然後再怪別人!這種人一定會有報應」、「歡迎電話騷擾這種不要臉的人」等足以貶損人格的文字,結果碰巧被何女友人看到、轉述本人,全案曝光。
何女氣得告上法院,要求賠償30萬。法官審理後認為,雖然雙方因賠償金額差距過大,以致未達成和解,但陳女有傳訊道歉,足見悔意,因此判她3個月有期徒刑,爰併宣告緩刑2年以勵自新,另外須參加2場法治教育,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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