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圖/CFP)
記者陳政錄/台北報導
在江西省去年循中央要求,頒布江西「惠台60條」後,省會城市南昌市日前發布《南昌市貫徹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若干措施的實施辦法》40條,涵蓋經濟、文化、創新創業實習、居住生活等領域,包括專列百萬元人民幣(約合新台幣457萬元)經費,以擴大昌台民間交流項目。
南昌市台辦指出,新年伊始,習總書記提出五項對台工作重大主張,重申「將繼續率先同台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機遇,為台胞台企提供同等待遇,讓大家有更多獲得感」,本次推出具體實施政策,以共享國民待遇,促進與實現昌台兩地同胞的認同。南昌惠台40條今年2月1日正式印發,今(11日)對外公開。
▲為協助台胞解決在江西發生的商業法務事件。江西涉台商事仲裁中心於去年8月成立,由國台辦投訴協調局局長王剛、南昌市長劉建洋共同揭牌 。(圖/翻攝中新網)
40條措施中,經濟合作交流20條、文化合作交流4條、創新創業實習7條、居住生活9條,包括加強駐昌金融機構與台資企業合作,提供融資服務;支持台灣青年來昌創新創業就業,提供實習、就業崗位,按照規定給予提供初期創業基金等。
對於台籍人才方面,可遵循南昌市相應人才政策、台胞子女在昌中考錄取加分投檔政策、指定醫院為台胞定點醫療機構,並優先保障台灣同胞搶救用血等。
為凸顯南昌當地特色,包括台胞台屬台企可參加市內各項評選,給予創新企業支持,和協助參與國有企業合資合作、中歐班列運輸優惠等,另在住房保障、醫療保健、子女入學等方面推動同等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為進一步擴大昌台兩地民間交流,南昌市表示,市財政局專列了昌台民間交流項目經費100萬元人民幣。
據統計,目前南昌全市累計註冊台資企業637家,台商台胞近8萬多人,到南昌旅遊觀光、考察交流達5萬多人次,包括英華達、新日光、菱光科技等業者陸續前進南昌發展。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