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少女遭性侵後告訴學校的輔導老師,事情才曝光。(圖/示意照/翻攝pakutaso免費圖庫)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南部某大學學生小明(化名)和小華(化名)竟以拿筆記為由,誘騙一名17歲女高三生到租屋處性侵,兩男犯案前還聊天「你明天要讓她知道你的厲害」、「當然!!!比她的男朋友還厲害」、「「學長可以吧...這都是為了我們好...讓我繼續把牛吹下去」。法官日前依強制性交罪判小明5年2月、小華7年2月徒刑。
判決指出,小明和小華為學弟、學長關係,小明2016年透過交友軟體認識被害少女小花(化名),得知對方正在準備大學考試,認為有機可乘,與小華謀議要將約她到小華的租屋處性侵。
根據判決,小明在大學圖書館內誆騙小花說,小華是該大學醫學系等雙主修學生,以到小華租屋處拿高中筆記為由,3人約在超商見面,再一同前往小華的住處。案發前一天,兩人在LINE聊天,小明說「你明天要讓她知道你的厲害」;小華回「當然!!!比她的男朋友還厲害」。
▼兩男一起性侵少女。(圖/達志/示意圖)
小明對小華說,「她說你長得不錯,爽嗎」、「我說你還有雙主修,牛會不會吹太大,她說她超崇拜你」、「她現在感覺滿想了解你,一直問我你的事」、「學長可以吧...這都是為了我們好...讓我繼續把牛吹下去」。
兩人在小華的租屋處不顧小花反抗,一起霸王硬上弓。小花事後告訴學校的輔導老師,校方報警後,事情才曝光。台南地院法官認為,兩男均受高等教育,明知兩性本應互相尊重,竟為滿足私慾犯案,但衡量他們年紀尚輕、無前科,判小明5年2月、小華7年2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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