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求助網友卻慘遭性侵。(示意圖/CFP)
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少女小美(化名)因錯過回家之車班,因而連繫在海巡署服役的王姓男網友,央求他載返家。王男前往捷運站接人,但因小美未帶鑰匙無法進屋,於是先將她載至汽車旅館,並先載友人返家後,再返回汽車旅館,後來應要求留在該處陪伴她,但卻違反對方意願,強制性交得逞。橋頭地院審理後,依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處王男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
依判決書提到,後來因小美遲遲未返家,姑姑發覺有異,查看她的Messenger 對話紀錄,並詢問後,報警處理,全案因此曝光。而王男在警詢、偵查、法院準備程序及審判程序中均坦承犯行。
法官審酌王男明知小美未滿18歲,竟仍以強暴方式,違反對方意願,做出強制性交犯行,侵害性自主決定權,影響其身心發展,但犯後始終坦承犯行,並積極與對方達成和解,獲取諒解,並已賠償損失,尚有悔悟之心,因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並應向指定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200小時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 版權聲明:圖片為版權照片,由CFP視覺中國供《ETtoday新聞雲》專用,任何網站、報刊、電視台未經CFP許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載,違者必究!
【還有其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