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談判破局關鍵!李信燕試算華航提案:跟原本一模一樣

▲▼華航機師工會理事長李信燕回覆林佳龍及華航記者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華航機師工會理事長李信燕。(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華航勞資雙方11日晚間二度談判,歷經4小時協商後仍宣布破局,網路上出現批評工會聲浪,認為機師貪得無厭,桃園職業機師工會理事長李信燕今(12)日接受廣播節目訪問一一解釋。她以台北飛曼谷3.5小時舉例,試算驗證資方昨日提出的方案與目前現行的派遣方式「一模一樣」。

在主持人黃暐瀚主持的廣播節目《POP撞新聞》,邀請到李信燕針對機師罷工議題一同探討。針對外界認為昨晚談判中,華航提出8個小時派第三位、12小時派第四位,李信燕表示,這跟目前的派遣營運方式,其實是一模一樣,工會提出的版本已經有做出相對退讓的空間。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 中華航空,華航。(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華航機師罷工行動仍繼續。(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李信燕指出,上述條件是針對「單一航段」,也就是從起飛到落地,這部分工會是同意的。不過,針對一個航段以上的「多航段」,則是希望7小時以上3人派遣,12小時以上4人派遣,唯一不同的就是將時間縮短為7小時。

李信燕以台北飛泰國曼谷的航程為例,單趟航程需要3.5小時,到曼谷後要再飛3.5小時回來,中間有1小時的地停時間,包含客人準備下飛機、清艙、檢查飛機及加油等運作,整體的工作時間應該為8小時,但公司只算FT(飛行時間)為7小時,工會希望有第三位機師,這一點昨天華航沒有同意。

「沒有守護方向盤就沒有工作的意思嗎?」李信燕表示,雖然地停時間只有1小時,但也不是所謂的休息,準備過程還是要對飛機負責任,純粹用飛航時間來計算,還是要用7小時應對,依照班表執行雖然是合理合法的,執行下來雖然合法但不合理,因為人不是機器,法規只是底線。

▲▼機師工會第二次協商破局,會後受訪,喊口號。(圖/記者洪巧藍攝)

▲機師工會第二次協商破局。(圖/記者洪巧藍攝)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