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網紅來台遭男友「斷頭塞箱」 港府擬修法「未來可處理臨時移交請求」

21歲香港網紅潘曉穎被20歲男友陳同佳殺害。(圖/翻攝網路、當事人臉書)

▲潘曉穎被男友陳同佳殺害。(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記者朱世凱/綜合報導

21歲的香港女網紅潘曉穎去(2018)年2月來台遊玩卻遭20歲男友陳同佳殺害,遺體甚至被裝進行李箱中丟在捷運竹圍站附近,震驚港台兩地。此事屆滿一年,香港保安局最新文件指出,事件凸顯出不法分子潛逃到另一司法管轄區以逃避法律制裁,建議修訂《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

文件提到,修訂條例以容許一次性個案方式適用於香港與任何未與其訂有長期安排的地方,並建議讓行政長官作出證明書提供基礎,用來啟動處理臨時拘捕及移交的請求

內容舉例,去年一名香港人涉嫌在台灣殺害另一個香港人,然後返回港,但礙於《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和《逃犯條例》的局限,當局無法處理將涉嫌殺人罪的嫌疑人移送至台灣接受審訊的請求,香港法院也只能處理嫌疑人在香港所犯的罪行而已。

▼陳同佳坦承殺人,並將屍體裝箱丟棄竹圍捷運站。(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港女來台失蹤!男友被逮坦承殺人,箱屍丟棄竹圍捷運站。(圖/翻攝當事人臉書)

文件接著指出,這事件引起社會極大關注,受害人家屬除了極度哀痛外,更多次致函及與特區官員會面,表示這制度上的漏洞極不公義;另外,社會也有聲音質疑特區當局對打擊跨境嚴重罪行的決心,政府應詳細地檢討《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和《逃犯條例》,必須盡快修訂以堵塞漏洞,保障社會安全。

據悉,潘曉穎父親當時(2018年)報案表示,女兒與香港男友陳同佳春節時期來台觀光,但陳男最後一個人回香港,潘女失蹤。台北市警方獲報後,隨即調閱監視器畫面找人,陳同佳於2月17日獨自拖著粉紅色行李箱離開大同區南京西路「紫園旅店」。港警同年3月13日下午6點多逮捕陳嫌,他也坦承女友已被自己殺害,並將她裝入行李箱內,棄屍竹圍捷運站後方草叢。

▼港女最後身影顯示拉著粉紅行李箱。(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畫面曝光!港女最後身影拉著粉紅行李箱 卻成「裝屍箱」(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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