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和爸爸一起到超市買東西,卻遇到偷拍狼。(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56歲的南非籍英文老師富蘭克林(化名)去年8月在新北市汐止區一間超市消費,看到年僅4歲的女童穿著裙子站在櫃台前等爸爸,一時興起拿起手機偷拍她的裙底風光,當場被其他熱心民眾抓包。士林地院法官認為,富蘭克林的手機確實有偷拍照片,於是依妨害秘密罪判處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4萬元。
富蘭克林來台多年,目前從事藝術創作以及英文教學,月薪高達6萬元,生活過得還算不錯,但他去年8月前往汐止某超市時,看到站在結帳櫃台前方的4歲女童很可愛,剛好又穿著裙子,於是心生歹念一路尾隨,還拿出手機伸到裙底偷拍。
▲富蘭克林坦承偷拍,出庭時卻聲稱手機故障已經丟掉了。(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剛好旁邊有其他消費者看到這一幕,立即告知女童的爸爸,當場將人抓起來,果然在手機裡找到偷拍照片,氣得立即報警。不過,富蘭克林出庭時雖然坦承犯行,一聽到要沒收手機,卻聲稱東西故障已經丟掉了。
士林地院法官認為,富蘭克林大學畢業後就在台工作,至今單身,卻為了滿足一己私慾,明知女童才4歲仍以手機偷拍私密部位,嚴重侵害孩子的隱私,甚至可能造成心理陰影,但考量到他犯後態度尚佳,最後判處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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