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已故台北市議員李新前女友郭新政,因珠寶小開沈家民珠寶詐騙案,被依偽造文書等罪判刑4個月定讞。但郭女不滿被珠寶商指詐騙,提告要求珠寶商嚴嘉慧和蕓賞珠寶要依當時的和解協議,賠償她5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宣判,嚴嘉慧及蕓賞珠寶各應賠償郭新政55萬元,全案可上訴。
▲郭新政不滿被指詐欺珠寶,向珠寶商求償500萬。(圖/資料照/翻攝自誰摔死了李新臉書)
雙方當事人16日都委由律師出庭,郭的律師主張,當時郭擔心會拿不回借給沈的錢,所以希望嚴等人簽定協議當作保障;嚴的律師則反駁,當時因為不簽協議就看不到珠寶,才只好簽字。
沈記珠寶小開沈家民(改名沈昊諺),在2013年間藉家族名號,向蕓賞珠寶老闆娘嚴嘉慧謊稱可代銷鑽石、珠寶,但沈男得手後,幾乎都拿去典當變現花用,其中部分送給小模凌伊娃,被凌女戴著鑽戒和鑽石拍照曝光,嚴女看到發現被騙追討。
沈因此向郭新政借款贖回部分被典當的珠寶,後來郭、沈、嚴等人在當時立委羅淑蕾出面協調下,在當鋪簽下協議,由蕓賞以7147萬元向郭買回珠寶,還要嚴嘉慧為自己臉書發文罵郭新政一事道歉。事後,嚴女控告沈、郭詐騙,郭不滿反告要求嚴女和蕓賞依協議給付500萬元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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