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家孝男不敢婚 「戀13歲少女」2度上摩鐵慘賠200萬

▲▼男大生與國中少女發生性關係。(示意圖)

▲楊男與13歲少女發生性關係,今遭判2年徒刑、緩刑5年。(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陳玉/台中報導

任職於紡織廠的楊姓男助理工程師,為家中經濟支柱,多年不敢交女友,2018年3月間在網路結識13歲少女「小如」並交往,楊男竟帶小如2度上摩鐵開房,事後小如母親從手機對話發現2人發生性關係,憤而提告,楊男坦承罪行並與小如父母和解,賠償200萬元。台中地院13日依未成年性交罪,判楊男2年徒刑、緩刑5年。

判決指出,楊男於紡織廠工作,因父母、胞妹都有身心、智能等障礙,一人獨扛家中經濟;去年3月間,楊男透過網路認識13歲少女小如,2人相談甚歡並進一步交往,未料楊男竟2度帶著小如上摩鐵開房。事後,小如母親從其手機中,發現女兒與楊男的親密訊息,驚覺2人已發生性關係,憤而報警並提告。

台中法院認為,楊男知道小如僅有13歲,卻仍跟其發生2次性關係,但楊男事後認罪並與小如父母和解並賠償200萬元,加上楊男父親極重度身心障礙、母親中度智能障礙及胞妹重度身心障礙,一家經濟來源全靠楊男獨扛,判有期緩刑2年、緩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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