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豐德/新北報導
《大尾鱸鰻》演員陳光前,去年2月才在臉書上直播,指控陳冠霖上酒店不付錢,被對方控告法院依照誹謗罪判他4個月;不料13日中午12時許,陳光前疑似輕生,竟從新北市與台北市相接的的忠孝橋上跳下,警消獲報趕抵發現他躺在橋墩旁的沙洲,所幸並沒有大礙。
▲本土劇資深演員陳光前(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曾演出《大尾鱸鰻》的陳光前,與陳冠霖、謝欣誼夫婦有販賣泰國佛牌糾紛,疑似因心生不滿,去年2月份在臉書上直播,公開稱陳冠霖是「什麼咖小,去酒店不付錢」、「你弄女人弄幾次了,帶小姐帶幾次了,都是別人替你買單」、「喝完酒還會家暴」。
▼陳光前疑似尋短跳忠孝橋,被救護人員拉起送醫。(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陳冠霖得知後曾寄律師函,沒想到陳光前再開臉書直播稱「陳冠霖,他沒有在拍《我一定要成功》(三立電視劇)的時候,去酒店不付錢」、「褲子還沒穿起來,又拍了戲以後幹炮」、「到現在還會家暴!」陳冠霖怒向新北地院自訴提告誹謗,法院認定陳光前所述並無根據,判他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
警消調查,13日中午12時許,陳光前步行上忠孝前台北往三重方向時,疑似跨越護欄後旋即跳下淡水河,警消獲報下船艇搭救,發現陳光前就在沙洲處,將其拉上岸後並無大礙,詳細的墜河原因仍待進一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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