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賓士車自後方撞死父親 逆倫媽寶男獲判20年定讞

2019年02月14日 15:07

▲▼孽子孫延年因不滿買衣被念,開賓士車撞死父親。(圖/記者林煒傑翻攝)

▲孫姓男子因不滿買衣被念,開賓士車撞死父親。(圖/記者林煒傑翻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北市26歲男子孫延年,前年3月間不滿父親對他叨念,竟趁著父親下車之際,駕駛父親的賓士車,自後方撞死父親。一審重判無期徒刑,二審高等法院改判刑20年,施以監護5年。案件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審理後,認定孫男罹患思覺失調症,犯案時因精神狀況而辨識能力減弱,因此駁回上訴,判刑20年定讞。

本案發生於2017年3月19日傍晚,孫男當時搭乘父親孫松鶴駕駛的賓士車一同外出,車輛行經汐止區大同路三段時,父親先叨念:「你穿著太邋遢了,不夠稱頭。」沒多久,又說:「台灣衣服很便宜,你應該好好打扮一下。」,孫男回嘴,兩父子越吵越兇,更動手互推,父親氣得下車步行離去。

孫男這時坐上駕駛座,看到父親走在路邊的背影,越想越氣,竟然將車輛迴轉,故意貼著路邊,從背後高速衝撞父親。父親被撞飛,先彈在引擎蓋上,摔落地面,失去意識,孫男還直接輾過躺在地上的父親。父親經送醫後,頭骨破裂、腿部骨折,不治身亡。案發後震驚社會,檢警事後隨即逮捕孫男,並依照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提起公訴。

一審士林地院將他判處無期徒刑。案經上訴,二審高院開庭時,孫男聲請母親擔任輔佐人,另外也多次提出古怪要求,包含因自己患有糖尿病、高血壓,要求高院應該以監護代替服刑,以改善他的病情;或是要求重新鑑定與死者的親子關係;又或者要求當庭擁抱母親。全案於去年底宣判,高高院認定他有思覺失調症,因此改輕判20年,刑後施以監護5年。孫男判刑後對記者說「不會太重」。

孫男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孫男罹患思覺失調症,行為時因精神障礙導致辨識行為能力顯著減低,依刑法規定減輕其刑。最高法院因此駁回孫男上訴,維持有期徒刑20年,刑後施以監護5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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