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柳漁港4船連環燒 檢斥28年老船東不維修「公共危險起訴」

▲ 野柳漁港火燒連環船 檢斥28年老船東不維修「公共危險起訴」。(圖/資料照/記者郭世賢攝)

▲ 野柳漁港火燒連環船,檢斥28年老船東不維修「公共危險起訴」。(圖/資料照/記者郭世賢攝)

記者郭世賢/新北報導

新北市萬里區野柳漁港2018年1月初發生連環火燒船事件,有4艘漁船受損,檢警調查發現,肇事漁船建造已高達28年,期間都未曾更換過電線,疏於保養維護,且肇禍時還想嫁禍其它船隻,檢察官依公共危險罪嫌起訴。

檢警調查,2018年1月29日凌晨1時30分許,野柳漁港內,肇事船隻先起火,波及左右各一艘漁船,接著又漂流到對面,又造成另一艘漁船起火燃燒,總共有4艘漁船遭受輕重不等的損害。

檢警認為,「自強11號」漁船是肇事主因,但蕭姓船主辯駁說,是別艘漁船起火造成,「我才是受害者」。不過,檢警調查根據消防局鑑識報告,「自強11號」漁船就是起火點。

專業漁船電機技師出庭作證指稱,一般漁船每15年更換一次電線。檢警調查,「自強11」已下水長達28年,從未全面更換電線,違反保養原則。

檢察官認為,蕭姓船主平常沒有好好保養,才會造成這次火燒船事件,由於漁港內是公開場合,檢察官依公共危險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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