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母親因涉嫌教唆還在念國小的女兒,誣指遭父親性侵,被台北地檢署起訴。(圖為示意圖/翻攝pixabay)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北市1名母親為爭取就讀國小的女兒監護權,和丈夫多次爭執,2年前一次大吵後,竟控告丈夫性侵女兒,然後回家教女兒應訊時,要說被父親用手指伸進下體,2年後女兒告訴辦案人員「媽媽教我說的」,台北地檢署14日依誣告罪起訴這名母親,至於父親被控性侵部分,日前已獲不起訴。
據了解,這對夫妻現已離婚,兩人過去分居多年,事發時兩人還在念國小低年級的女兒,時常要兩邊跑,輪流和父母相處,2017年間,父母間又為了離婚、女兒監護權的事情大吵,母親一氣之下,跑到警局控告丈夫涉嫌性侵女兒。
雖然當時女兒也證稱,曾遭父親用手指伸進下體,但父親矢口否認,檢警接獲家族性侵案件不敢大意,仔細調查後,認為全案僅女兒片面說詞,無證據顯示父親曾對女兒不軌,處分不起訴。
被控性侵女兒的父親獲平反後,惱火反控妻子涉嫌,此時已經唸到高年級的女兒出庭作證,說當時的指控是「媽媽教我說的」,檢察官認定這名母親指使女兒誣指遭性侵,意圖使丈夫因不名譽罪而無法取得監護權,14日依誣告罪起訴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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