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po文稱朋友的另一半在交往前就已和公司少爺暗通款曲。(圖/pixabay)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網友14日在爆廢公社發文表示,「這是周遭朋友的真實事件」,若與女友是同事,某天對方卻說「不愛你了」,而且移情別戀的對象竟是老闆兒子,還在交往前就私通情款,「試問該繼續留在公司工作領每月5萬元薪水,等著女友變小老闆娘,還是羞憤求去。」貼文在18小時內引來眾網友爆氣留下1400則留言。
▲網友po文稱朋友遇上現實與爭一口氣的兩難。(圖/翻攝自爆廢公社)
文章一發出就引來網友一片倒的留言相挺,要事主「繼續做」,「沒把公司弄垮就想離職」、「永久的角色扮演不錯啊」、「都親上加親的表兄弟了」、「可以處理老闆娘」、「跟女友搶老闆的兒子」、「別跟錢過不去」、「搞不好有封口費」、「反正再交就好了」、「抬起胸膛繼續幹」、「離職不就正和她的意」。
▲網友們認為領5萬又做婊哥很划得來。(圖/翻攝自爆廢公社)
也有不少人提出安慰,要事主換個角度想,「沒多少人能比老闆先上老闆娘」、「她說不定只是被玩玩而已」、「就想你睡過老闆兒子的老婆就好」。
另外有人說,若照原po寫「早就交往前就偷來暗去」的時間順序的話,這樣事主應該是第三者同時也是「婊弟」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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