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醬油示意圖。(示意圖/記者張一中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衛福部於今年1月1日實施「包裝醬油製程之標示規定」,被發現因為1名不知名網友的一句建議,刪除鑑別醬油製程為「釀造」與否的關鍵指標「果糖酸」含量規定,加上食藥署竟從未抽查市售醬油做為增加棕色色度之「4-甲基咪唑」(4-MEI)含量,經核均有疏失,監察院14日通過提案,糾正衛福部暨食藥署。
醬油為國人基本民生必需品,不論煨、滷、燜、燒、炒等,都會使用醬油,尤其滷味更需大量使用醬油,且經監察院彙整經濟部工業局之工商統計年報發現,國內醬油使用量極為可觀。但是,過去對醬油並無法定標準,業者長期皆自願遵循CNS標準,若不符標準亦無法可罰,因此衛福部於107年3月公告「包裝醬油製程之標示規定」,並於今年1月1日生效實施。
監察院指出,然而監委田秋堇、蔡崇義卻發現,衛福部公告過程竟草率刪除鑑別醬油製程為「釀造」與否關鍵指標之「果糖酸」含量規定,並以市面上未見販售之CNS「丙級」醬油總氮量標準,做為合格門檻,標準失諸寬鬆。CNS423對於醬油品質分為甲乙丙三級,且規定「釀造」醬油之「果糖酸」含量不得超過0.1%,是檢驗鑑別醬油是否釀造之關鍵,現未規範「果糖酸」限量,將導致無從鑑別、稽查是否為麴菌發酵而成之「釀造醬油」,亦將造成未來執法開罰之爭議。
監察院表示,田秋堇、蔡崇義進一步追查發現,食藥署107年1月19日「包裝醬油製程標示之規定」的內部簽陳,竟來自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一名署名「may MAY」的網友留言,「建議刪除果糖酸含量」之建言。該網友真實身分不明,其建議刪除鑑別醬油為釀造與否關鍵指標之「果糖酸」含量規定之目的也令人懷疑。
此外,監察院指出,衛福部「包裝醬油製程標示之規定」對於「釀造」醬油之總氮量標準,以CNS423丙級醬油之總氮量0.8g/100ml為「釀造」醬油最低標準,由於我國市面上幾乎沒有丙級醬油之產品,以總氮量來判定醬油標準,難以鑑別或防杜不肖業者恣意添加非法之增氮劑(如三聚氰胺)來蒙混過關,此恐導致劣幣驅逐良幣現象,造成醬油品質管制之重大闕漏。
另外,監察院表示,化學醬油在其製造過程中,以「鹽酸」促進蛋白質分解極易產生「單氯丙二醇」(3-MCPD),3-MCPD在動物試驗上會引起癌症,以亞洲國家來說,我國現行3-MCPD限量標準0.4ppm仍較韓國0.3ppm寬鬆,加上我國烹煮方式多依賴醬油調味,滷味甚至需長時間將食材完全浸漬於醬油當中,故衛福部訂定3-MCPD之限量標準,顯不切合國人日常飲食大量消費醬油之實況。
監察院說,田秋堇、蔡崇義也一併調查常用於增加醬油棕色強度「焦糖色素」之風險,「焦糖色素」產製過程中極易產生化學物「4-甲基咪唑」(4-MEI),根據美國一項亞慢性(14週)動物預試驗發現,透過飼料餵食4-MEI會使動物產生神經毒性與肝毒性,第二年研究顯示,公和母小鼠長期暴露4-MEI會增加肺癌的產生,故醬油中4-MEI有限量規範,但102年迄今從未抽查市售醬油4-甲基咪唑含量,使該規範有訂等於沒訂,完全無法發揮應存在之效力。上述情形經核均有疏失,監察院14日通過田秋堇、蔡崇義提案,糾正衛福部暨食藥署。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