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戳破酒駕男子謊言。(圖/示意圖/視覺中國)
地方中心/基隆報導
一名熊姓男子2018年7月某天晚間從桃園市住處騎車出門,行經基隆市遭警方攔查,酒測值高達0.73毫克,但他卻矢口否認有喝酒,辯稱「被查獲前20分鐘,曾使用含酒精的漱口水漱口,可能因此被測出含有酒精濃度」。然而法官則是請他及員警在法庭內使用該漱口水並進行測試,結果警員酒測值0,熊男也才0.04毫克,因此依酒駕累犯,處有期徒刑1年。
依判決書提到,熊男在警詢中先向員警供稱,是因為有使用噴狐臭劑才會身體散發酒味,施測後呈現酒精反應,但在偵查中改稱,當天在汐止喝了一杯咖啡用漱口藥水漱口,可能是因為藥水的關係,後來又說是在喝完咖啡後漱口,大概經過20分鐘後接受酒測,供詞反覆。
基隆地院法官也請熊男及2名員警在法庭內使用該漱口水並進行測試,漱口前3人酒測值均為「0」,漱口完未以清水漱口,等候20分鐘後進行酒測,熊男僅0.04毫克,2名員警酒精濃度則為0,加上當天攔查員警也稱,當日並未聞到法庭上所使用的酷涼橙橘口味漱口水的味道,是聞到他身上有像是喝酒喝比較久之後體內所呈現出來的味道,是酒臭味等。
最後,法官認為事證明確,認為熊男有酒駕前科紀錄,卻仍未自我警惕,仍於飲酒情況下,騎車上路,漠視自身安危,亦枉顧公眾安全,因此判處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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