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又是酒駕慣犯!新竹一名男子戴文夏2002年起被查獲5次酒駕仍死性不改,他2017年在吊扣駕照期間又酒駕上路,結果撞死一名年僅16歲的劉姓少女,而且事後還留在現場裝路人看熱鬧。戴男後來承諾願賠死者家屬500萬元,但肇事至今卻一毛都沒給,他一審被判處6年6月徒刑,上訴求輕判遭高院駁回。
▲戴嫌。(圖/東森新聞)
這場車禍發生在2017年12月15日晚間9時許,當時劉姓少女與男朋友騎車雙載,途中為了閃避貓狗導致機車自摔,後座的劉女當場彈飛倒臥馬路,下一秒就遭酒駕的戴姓男子開車高速輾過,造成她有雙腿及肋骨骨折、左肺遭穿刺氣血胸、顱內出血等嚴重傷勢,送醫後仍宣告不治。
根據了解,戴男當天與葉姓弟弟、兒子及兒子友人唱歌喝酒準備返家,不顧自己因為酒駕被吊扣駕照,酒意仍重的情況下堅持開車載3人上路,不料因此撞上跌坐在路中央的劉女,可惡的是他在肇事後不僅沒有幫忙處理,還要求弟弟等人把車子開回家,自己則留在現場裝路人看熱鬧,最後才叫人來接他離開。
▲戴姓男子在KTV喝完酒後開車上路撞死16歲少女。(示意圖非當事人/記者周宸亘攝)
警方後來調閱監視器畫面、後車的行車紀錄器,隔天清晨3時許就循線順利找到戴男,當時他的酒測值仍高達0.73相當誇張,可見肇事時的酒精濃度之高,警方接著也發現他自2002年起共被查獲5次酒駕,分別被判處拘役到6個月徒刑,但都獲准易科罰金從來沒有入監過,沒想到這次就因為酒駕害死人。
警方訊後依酒駕致人於死、肇事逃逸及公共危險罪將戴男移送;檢察官考量戴男與弟弟罪行重大又肇事逃逸,依法將2人起訴並請地院從重量刑。對此,一審法官依酒駕肇事致人於死、肇事逃逸罪2罪,總共判處戴男必須入監「6年6個月」有期徒刑。
對此,戴男決定上訴並求饒說,願意賠償劉女父母500萬元,雙方也達成和解,請求法官可以從輕量刑。只是高院法官認為,車禍時夜間照明、視距良好,旁邊還有人指揮交通,若非戴男酒駕意外不會發生,而且戴男屢犯酒駕不改,肇事後還裝路人隱匿,答應的賠償至今也沒給,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死者劉女的家屬無奈說,6年6月實在判太輕,希望政府能夠盡快修法,通過酒駕者一律以殺人罪論;當初他們在不清楚戴男狀況下答應和解,沒想到對方根本不聞不問,連來道歉、探視都沒有,說好賠償500萬元更是一毛錢都沒有給,但卻有錢請律師來跟他們打官司,真的相當可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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