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戰隊楊姓上士當播客,替自己喊冤、談及軍方內部事件。(圖/翻攝自YouTube/國軍好棒棒)
記者陶本和/台北報導
海軍陸戰隊一名楊姓上士於去年3月份,出手毆打前輔導長,被高雄地院依犯強暴上官罪判3個月徒刑,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不過他上個月在Youtube上開「國軍好棒棒」頻道,當起「播客」,為自己喊冤,也談及部隊負面訊息。對此,海軍陸戰隊指揮部指出,於2月13日召開人事評議會,將楊士予以「撤職」處分。
該為楊姓上士目前於海軍陸戰隊登陸戰車大隊某中隊服役,根據法院判決資料,他於去年3月份時,對巡察的郭姓上尉發生毆打、腳踹行為,導致對方頭部外傷及背部鈍挫傷。
儘管楊姓上士否認打人,但法院並不採信,他則是透過Youtube頻道「國軍好棒棒」,為自己喊冤,說明此案涉及多年前的一件申訴案,且強調開設該頻道,是要研究法規,6年前經歷過一段黑暗時期,持續到現在一直沒有停過,隊長、輔導長與士官長,有滿滿惡意陷害等。
對此,海軍陸戰隊指揮部指出,楊姓上士於社群媒體平臺(YouTube)上傳發表不實言論,係因去(107 )年3月19日擔任眷村巡管人員期間,出拳毆打業管郭姓上尉,此舉乃個人不當行為,並遭單位移送法辦,案經高雄橋頭地方法院審理,於今(108)年1月31日認定楊士所為構成「對上官為暴行」,判決有期徒刑3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一日。
另外,海軍陸戰隊指揮部也表示,本案秉依法行政原則移送法辦,並再次強調楊士所述挾怨報復,經調查並非事實,本部尊重司法判決。
而海軍陸戰隊也於2月13日召開人事評議會,將楊士予以「撤職」處分,後續將針對楊士未經核備,於網路社群平臺發表或談論個人知悉之軍中事務依「陸海空軍懲罰法」、「國軍資通安全獎懲規定」及「國軍人員違犯保密規定行政懲處基準表」依法適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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