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優先法案!領大陸居住證之台人不得參選公職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圖/記者陶本和攝)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圖/記者陶本和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行政院18日公布立法院在第9屆第7會期優先審議通過之重大法案,其中,將提案針對領過大陸居住證的台灣人,未來不能參加任何公職選舉,擔任民選公職人員、軍人、公務員以及公立學校教師。

針對國家安全部分,立法院將修正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4、第9條之5、第90條之3修正草案,修正兩岸條例增訂申報機制,並限制領居住證者參選機敏公職權利等。

此外,還有各界關注高強度議題,第一大類包括防治虐童相關法案,有教師法修正草案、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家庭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另外,在酒駕罰責提高刑度方面,行政院發言人Kolas指出,也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第35條、第35條之1、第35條之2、第67條)修正草案;也因應先前普悠瑪翻覆事件,提出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組織法等。

在第二大類方面,Kolas表示,是針對「強台」,強調經濟方面的修法與制度的建立,提出包括:海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以及課稅條例草案、產業創新條例草案、營業秘密法修正草案、著作權法修正草案、國防產業發展條例等。

最後第三大類,Kolas指出,是針對「保台」,提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國家機密保護法修正案,以及過去這段期間防治假訊息的相關法案,有災害防救法、糧食管理法、食品衛生管理法、傳染病防治法、廣播電視法與緊急應變法等。

▲▼行政院所屬各部會報極需立法院在第9屆第7會期優先審議通過之重大法案,共47條。(圖/翻攝行政院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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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所屬各部會報極需立法院在第9屆第7會期優先審議通過之重大法案,共47條。(圖/翻攝行政院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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