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甫出獄,又再度猥褻女子遭判刑。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視覺中國CFP)
地方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潘姓送貨員,2018年12月深夜2時見到一名妙齡女子在路旁租借Bike,竟起了歹念,從後方強抱對方,還撫摸胸部及臀部,女子嚇得不斷尖叫反抗,驚動附近居民,熱心民眾見狀立即報警並持棍棒上前嚇阻並壓制潘男,直到員警趕到將他逮捕。台中地院也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潘男10個月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潘男剛因妨害性自主罪服刑完畢,2018年12月10日凌晨2時見到女子在路旁租借Bike,竟又忍不住慾望上前猥褻對方,女子嚇得不斷尖叫,並奮力掙脫逃跑,不料潘男竟還不肯罷手,騎著機車從後方追趕,直到一處民宅前,將她攔下並撲倒在地,又再度不顧掙扎撫摸對方。
過程中,女子不斷尖叫呼救,驚動了附近居民,一名熱心的林姓民眾見狀後,立即報警並持棍棒上前嚇阻,潘男因此鬆脫起身逃跑。事後經過林姓民眾追趕,終於將潘男壓制,直到警方趕到將他逮捕。
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潘男為逞一時私慾,不顧他人身體自主權及感受,利用女子孤立無援之機會,趁機猥褻對方,造成她心理及精神上出現難以磨滅之陰影及痛苦,再加上潘男才剛服刑完畢,又再度犯案,以對社會安全秩序造成巨大危害,但考量他的經濟生活狀況,及犯後坦承不諱,因此將他依強制猥褻罪判處10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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