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花蓮前縣長傅崐萁凱聚炒股案 更三審改判2年10月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前花蓮縣長傅崐萁因1997年尚未從政前,與時任台鳳公司負責人黃宗宏及已故股市金主黃任中等人,集資炒作凱聚、昱成、長億及華隆公司上市股票,遭檢方提起公訴。案件經過近20年審理,高院19日更三審宣判,仍認定他犯《證券交易法》中「連續炒作股票罪」,判刑2年10月。可上訴。

▲▼傅崐萁25日入監執行。(圖/翻攝傅崐萁臉書)

▲傅崐萁涉及凱聚炒股案,更三審改判。(圖/翻攝傅崐萁臉書)

原本為親民黨籍立委的傅崐萁於2008年轉回國民黨,2009年為參選花蓮縣長,放棄國民黨籍,最後以無黨籍身分選上花蓮縣長,並成功連任。他因為2003年間與股市名嘴張世傑(古董張)等人合作,炒作合機電線電纜公司股票,遭台中地檢署提起公訴。一審將他判刑4年6月、二審改判3年6月、更一審改判9月、更二審再改判8月。案經最高法院於去年9月12日駁回上訴定讞,傅崐萁隨即被內政部解職,他也於去年9月25日進入花蓮監獄服刑。

至於本件凱聚炒股案,傅崐萁遭提起公訴後,一審將他判刑6年、二審改判4年,到了更二審時已纏訟13年,因此更二審改依《速審法》減刑,僅判刑3年。但最高法院認為更二審仍有違誤,撤銷發回高等法院更三審。

更三審開庭時,傅崐萁否認犯案,並說自己從證券助理業務員一路幹到投資者,在本案中沒有涉及交割或內線交易,希望「法院公正判決」。由於本案審理期間,正值縣市長選舉期間,傅崐萁的太太徐榛蔚以國民黨候選人身分代夫出征,當時合議庭法官考量傅崐萁關心選情,詢問他是否要回花蓮監獄服刑,傅突然哽咽說出,「我想回花蓮」,但希望太太不要到監獄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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