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翻譯全文】華為到底犯了什麼錯?

2019年02月20日 17:03

▲美國司法部針對華為案日前公布起訴書。(資料照/路透社)

(編按:中美貿易戰未停歇,美國司法部最近指控華為竊取美商商業機密、展開刑事訴訟。美國司法部日前公布兩份起訴書,一份為針對華為,另一則針對其首席財務官孟晚舟,下列的起訴書翻譯文為前者。)

●譯者/林志潔(交大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 )、李岳軒(科法所博士生)、曾偉婷(科法所博士生)、陳圓元(科法所博士生)。

本案為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v. HUAWEI DEVICE CO., LTD., and HUAWEI DEVICE USA, INC.。由大陪審團於華盛頓州聯邦地方法院起訴, 被告為華為技術有限公司(HUAWEI DEVICE CO., LTD.下稱華為)與美國華 為設備公司(HUAWEI DEVICE USA, INC.下稱美國華為)。

本訴訟為美國政 府對華為公司所提起的一系列指控(總共 23 項罪名)中的一部份,其包含 10 項罪名,均與華為計劃、共謀與竊取 T-Mobile 所研發的 Tappy 機器人手臂 的行為有關。Tappy 機器人為 T-Mobile 所研發,專門用來測試即將上市手機 品質的機械手臂,其可以模仿人類的使用習慣來達到精確的測試結果。 T-Mobile透過許多措施來保護Tappy的技術,例如獨立的存放實驗室與門禁卡,並與合作廠商均簽訂保密協議書。

華為,基於本身在中國開發相類似的機器人xDeviceRobot上遇到的瓶頸, 從2012年6月到2013年5月底間,利用其子公司美國華為與 T-Mobile 的供 應合作關係,透過電話、郵件等方式指示美國華為的員工以詢問、拍攝照片 甚至直接盜取機器人等方式,不斷提供華為母公司各種技術細節與資訊。

此舉不僅嚴重違反兩者間的保密協議,更侵害了 T-Mobile 的營業祕密。事後, 華為、美國華為仍不斷試圖掩蓋此一行為,並宣稱該竊取行為是其公司中兩 位員工的個人行為。但於此同時,華為又頒布了一系列獎勵旗下員工為公司帶回他人營業秘密的政策。

本案中華為及美國華為為推動華為之機器人計畫,指使員工竊取T-Mobile 所有之 Tappy 機器人技術資訊,包括偷拍 Tappy 機器人及其軟體介 面、測量 Tappy、竊取 Tappy 機器人之一部份,並將這些資訊回傳給華為,這 些行為構成共謀、竊取營業秘密、電信詐欺。

本案中被告被起訴的10項罪名分述如下:

罪名 1

共謀竊取營業秘密:2012年9月初到 2013年5月底,華為設備測試管理部總監、華為工程師、美國華為技術驗收總監、美 國華為工程師...等不同職等人員或曾給予指示或參與竊取 Tappy 機 器人之技術資訊。之後華為和美國華為並藉由經扭曲的調查報告及 電子郵件企圖掩蓋共謀行為。違反美國法典1832 條 2(a)(1), (a)(2), (a)(3)及(a)(5)。

罪名 2

竊取營業秘密:華為與美國華為在知悉且未經授權下竊取 T-Mobile 採取合理措施保護、具有經濟價值的 Tappy 機器人之資訊, 並將竊取之資訊傳送回華為。違反美國法典 1832 條(a)(1)到(4)項。

罪名 3~9

電信詐欺:華為與美國華為欺騙 T-Mobile,在未經授權下進入 Tappy 機器人測試系統蒐集 Tappy 之技術資訊,將竊取而來 的機密資訊以電子郵件回傳至中國;事後並以電子研究傳送調查報 告欺騙及誤導 T-Mobile。違反美國法典第 1343 條及第 2 條。此部分 被告華為與美國華為間共有九封郵件被分別起訴 9 個電信詐欺罪。

罪名 10

妨害司法:檢察官另起訴華為及美國華為妨害司法,因其妨礙法定程序之進行。

沒收:另外,若被告最終被定罪,美國將沒收其犯罪所得。

▲▼             。(圖/記者蔡易軒攝)

▲▼             。(圖/記者蔡易軒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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