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鵬大火6警消殉職 董事長等6幹部起訴 現場消防指揮官無責

▲火勢沿風管竄燒之頂樓,又沿外牆之易燃材質風管延燒至1樓,致當時在工廠4、5樓部署水線之消防員不及撤出而死亡。(圖/桃園消防局提供)

▲敬鵬工廠大火造成6名消防員及2名外籍勞工死亡。(圖/桃園消防局提供)

記者楊熾興/桃園報導

發生在2018年4月28日桃園敬鵬公司工廠大火,造成6名消防員及2名外籍勞工死亡,桃園地檢署22日就刑事責任部分偵查終結,對敬鵬公司董事長黃O金、工務部經理江O萬、環工課課長廖O文、工程師陳O傑、廠務副總經理陳O生、平鎮廠廠長吳O昭等6人依《失火罪》、《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另外消防局現場指揮官蘇O遠、陳O銓、黃O忠等3人不起訴處分。

▲敬鵬工廠大火造成6名消防員及2名外籍勞工死亡。(圖/桃園消防局提供)

▲火勢沿風管竄燒之頂樓,又沿外牆之易燃材質風管延燒至1樓,致當時在工廠4、5樓部署水線之消防員不及撤出而死亡。(圖/桃園消防局提供)

桃檢表示,敬鵬公司於2002年間,於該公司平鎮二廠旁興建平鎮三廠時,當時幹部黃O金、陳O生、吳O昭、江O萬等人本應注意外牆上掛置風管時,應使用不燃材料以維持外牆之防火效能,而竟使用PP易燃材質之風管,黃O金等4人又在兩廠房中間之防火間隔增建違章建築,將兩廠房以通道連通,使防火間隔失效。又平鎮三廠隧道式烤箱上方之熱排風管本應定期清潔,避免風管內之易燃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在管壁內冷凝堆積,而負責上開業務之廖O文、陳O傑未依規定定期清潔保養或更換,因此引發火災。

▲桃園檢方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敬鵬公司黃姓董事長在內6名幹部。(圖/資料照片)

▲桃園檢方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敬鵬公司黃姓董事長在內6名幹部。(圖/資料照片)

至於起火原因,經檢察官會同各主管機關至火場勘驗,並委由桃園市政府消防局及內政部消防署實施鑑定,認定起火點在平鎮三廠5樓隧道式預烤箱上方之風管。因印刷電路版之製造過程中,在烤箱內加熱時,所產生之油墨碎屑等異物被循環系統吸入加熱器內成為燃燒顆粒,又被排入上方熱排風管內,著火之燃燒顆粒在風管接觸管壁內堆積之液態易燃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後,開始出焰燃燒,並藉由風管竄燒至工廠各區域。

工廠燃燒後,火勢沿風管竄燒之頂樓,又沿外牆之易燃材質風管延燒至1樓,致當時在工廠4、5樓部署水線之消防員不及撤出而死亡。火勢另透過平鎮二、三廠間之連通區域延燒至平鎮二廠,致當時在平鎮二廠4樓宿舍內之外籍勞工2人不及撤出,亦因此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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