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豐德/新北報導
新北市蘆洲區一名李姓女子日前走路經過信義路時,遭到後方騎乘腳踏車的徐姓學生撞上,李女事後索討26000元的撫慰金,否則就要提告,讓學生的媽媽不滿,一查才發現李女是蘆洲警分局一名小隊長的老婆,質疑警方官官相護,將對兒子有利的監視影像壓下來不上呈,對此蘆洲警方澄清處理本案堅守行政中立立場,對任何一方都沒有偏袒。
▲國中生騎單車撞上警妻,母親指控蘆洲警方官官相護隱藏關鍵監視器。(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警方調查,14歲的徐姓國中生1月25日晚間6點下課要返家,騎車經過蘆洲區的信義路,未注意到步行的李女動向,將她撞倒在地,導致李女右腰、及臀部挫傷,右手腕、左膝蓋及左腿則是擦傷,蘆洲警方起先調閱一段監視器畫面,內容只有拍到學生撞倒李女的畫面,警方初判表起先認定是學生得負完全責任。
▼警方元先調閱的監視器。(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但徐姓學生的媽媽卻在臉書社團發文,指控李女「完全沒受傷,連破皮瘀青都沒有,卻堅持報警叫救護車」而當天去新光醫院,醫生表示李女沒事,連X光都不用照就可以離開,她卻開始無止盡看中醫,聲稱要療養3個月才會好,醫藥費也從原本的1萬元加到2萬6千元。
「原來她就是分局警察的老婆!」媽媽指控警方相當偏袒李女,不僅對兒子有利的監視器影片被壓了下來,後來打到議員服務處後,她才拿到了被隱藏的監視影片,並且成功申請再次裁決。而新曝光的監視器畫面中,可看到原本李女想要過馬路,看到後方有來車後退回來想讓腳踏車先過,沒想到學生卻打算從右方穿過行人,閃避不及才會發生擦撞。
對此蘆洲警方回應,媽媽認為因為當事人是警察眷屬,質疑警方官官相護,但員警在處理本案時均堅守行政中立立場,原本初判表對警方眷屬有利,是在警方眷屬看過初判表後,要求再多調閱週邊監視器避免爭議,經媽媽看過新畫面確認要提出二次初判表後,警方也立即給予協助,隨後李女才看到新畫面,並無袒護的狀況。
▼學生母親指控對方獅子大開口,索討2萬6千元的醫藥費。(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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