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性侵朋友小女友。示意圖非當事人。(圖/翻攝pixabay)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朋友妻不可欺,但這位渣男卻把兄弟的小女友給吃了。一位葉姓男子因朋友臨時拜託幫忙照顧小六女友,沒想到葉男竟然直接帶回家性侵,被害人父母報警後判刑3年8個月。
根據判決書指出,在民國105年時,陳姓男子因為臨時有事,拜託友人葉男幫忙照顧一下當時就讀小學六年級的女友,葉男答應後狼性大發,在車上對小六女毛手毛腳,最後還直接帶回家性侵。事後陳男得知後相當憤怒,直接揮拳毆打,而少女父母也報警提告。
葉男接受檢警訓問時坦承罪行,但到庭上又否認,辯稱是因為警察誘導才會承認,但法官不採信。
法官最後認為葉男利用少女年幼、身心發展未健全,卻不克制自身情慾與少女性交,影響少女身心正常發展,台中高院依姦淫幼女罪將葉男判刑3年8月。全案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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