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住宅需求動向調查」。(圖/內政部提供)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內政部23日公布最新統計顯示,在希望居住的地區範圍內,於可負擔租金的社會住宅條件下,6都中有5成無自有住宅者 願意申請社會住宅,並以台北市63.8%比率最高,新北市、桃園市與臺中市約5成次之,台南市為36.6%相對較低。
這項2018年「住宅需求動向調查」之「無自有住宅者調查部分」,去年8月進行,其訪問對象為設籍於6直轄市之無自有住宅戶,且戶內年滿20歲以上之戶長,有效問卷數2858份,在95%信賴水準下,抽樣誤差 ± 1.83個百分點,各直轄市有效問卷數皆超過400份。
調查6直轄市無自有住宅者居住情形發現,整體以「與不同戶籍配偶、父母或成年子女同住」者占41.2%居多;其中台北市近5成為「租賃」,新北市與臺中市相似,「租賃」及「與不同戶籍的配偶、父母或成年子女同住」比率相近,二直轄市分別為4成與3成8,桃園市、台南市與高雄市則以「與不同戶籍的配偶、父母或成年子女同住」居多。
建物類型,調查發現,雙北主要以公寓居多,電梯華廈及大樓居次;其他4個直轄市則以透天厝或別墅較多。
至於6直轄市無自有住宅者對社會住宅需求考量,為可負擔之租金,其次為工作地點,再其次為所需設施。期望社宅房型以「3房」型、20坪~未滿30坪為主。
調查對居住協助措施需求情形,各直轄市無自有住宅者期望的居住協助有差異,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與台中市無自有住宅者,較偏好租金補貼;臺南市與高雄市則較偏好修繕或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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