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苗栗報導
21歲的劉姓女子去年12月未婚產下男嬰,但未幫孩子報戶口與施打疫苗,衛生局人員前往家中訪視時,還宣稱是去割腫瘤。後來檢警突破劉女心防時,才發現她將出生5天的兒子浸水淹死,遺體棄置在家門口草叢裡。而她在製作筆錄時,一度淚崩表示「對不起兒子,若有緣,(下輩子)再當她兒子!」
▲淹死「出生5天嬰」棄屍家門草叢。(圖/記者黃孟珍翻攝,下同)
劉女起初面對警方查訪時,一再稱沒有產子,後來又說男嬰送給乾爹養,但警方追查「乾爹」僅是名網友,並沒有幫她養小孩。由於她供詞反覆,讓警方懷疑不單純,於是慢慢讓她卸下心防,最後終於說出淹死小孩經過,而她也一度淚崩,提到「對不起兒子,若有緣,(下輩子)再當她兒子!」
▲檢警調查發現未婚媽媽是在住家附近一處土地公廟旁的洗手台,將剛出生淹死。
警方23日循線在劉女住家旁的草叢找到被丟棄的死亡男嬰,發現她用塑膠袋包裹男嬰,且僅剩骨架與部分內臟可辨識。劉女向檢警表示,去年發現懷孕後不久,就與男友分手,擔心未婚生子曝光,害怕外人異樣眼光,以及怕父母責罵,孩子出生第5天後,就在住家附近土地公廟的水槽,將他淹死,再用塑膠袋包裹,丟在住家的變電箱後面草叢。
然而,這其實不是劉女第一次產子,她在17歲時就生下一名兒子,當時雙方原本預計結婚,未料男方因強盜案被判入監,最後孩子由男方家人認養。
苗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劉女涉犯殺人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之虞,向苗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法院則是裁准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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