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養不起就殺掉!苗栗縣一名21歲的劉姓女子,107年與男友分手後驚覺懷有身孕,在躲避家人產下男嬰後僅短短5天,就因擔憂遭到嚴父責罵、及家中經濟因素考量,竟選在土地公面前親手將兒子溺殺,隨後再以紅色塑膠袋裝著嬰屍,棄置在住家附近的草叢中;苗栗檢方經偵訊後,認定劉女涉犯殺人罪嫌疑重大,昨深夜向法院聲請羈押,並於24日凌晨由法官裁准羈押禁見。
▲劉女因養不起、又擔憂父親責罵,竟選擇在土地公面前淹死男嬰。(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警方調查,劉女是家中的獨生女,僅有國中學歷,而這已非她第一次未婚產子,早在4年前劉女就曾與男友未婚懷孕生下一個兒子,當時2人還一度論及婚嫁,並著手開始籌備婚禮事宜,無奈男方卻在步入禮堂前夕因涉及強盜罪嫌而入獄,這段還沒開始的婚姻就此告終,而男嬰事後也交由男方家屬撫養。
在2人分手後,劉女又與另名男子交往,但2人感情並不穩定,最後在107年分手,不久後劉女旋即發現自己又懷有身孕,但前男友「射後不理」失聯,她又沒錢墮胎,加上護女心切的劉母也想抱孫,於是母女倆悄悄避開嚴厲劉父的目光將孩子生下,並商議託人照料,渾然不知女兒竟會下狠手殺孫。
但劉女在107年12月15日產子後僅短短5天,便自覺家中經濟因素難以撫養男嬰,便私下將他帶往住家附近的土地公廟,在神明面前將廟中的不鏽鋼水槽放滿水,狠心溺殺男嬰,還隨手拿出紅色塑膠袋包裹嬰屍,並隨手將他丟棄在住家附近變電箱後方的草叢中;直到3個月後,因男嬰遲遲未報戶口,加上又無接種疫苗,相關單位派人上門訪查時,才驚覺年幼的小生命早已殞落。
小男嬰的遺體被發現時早已經嚴重腐爛,幼小的身軀上還爬滿蛆蟲,畫面慘不忍睹;更令人氣憤的是,劉女第一時間還謊稱自己並未產子,當天只是到婦科醫院切除腫瘤,一度推諉卸責,直到警方深入訊問後卸除心防,她才終於淚崩坦承殺子。
劉女泣訴,爸爸管教非常嚴厲,有了第一次未婚產子的經歷後,如若父親再知道「還有第二次」鐵定會震怒不已,她因擔憂遭到嚴父責難,再加上家中經濟也難以撫養嬰兒,才會決定殺子,「對不起,如果有緣,下輩子再當我兒子!」苗栗檢方在複訊後,認為劉女所涉殺人重罪嫌疑重大,因此23日深夜已向法院聲請羈押,並於24日凌晨裁准羈押禁見。
▼男嬰遺體被發現時腐爛見骨,身軀上還爬滿白蛆。(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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