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同居男友騙錢。(圖/達志/示意圖)
地方中心/基隆報導
一名鄭姓男子和徐姓女子原本是男女朋友關係,但女方因與他同居離家,而遭父親通報為失蹤人口,而他還自稱是「科技大廠經理」,騙女友「妳錄取為本公司員工」,須提供帳戶供薪資匯入,後來又開口稱缺錢,讓對方掏出6萬元、銀行提款卡。後來因警方臨檢摩鐵,發現徐女是失蹤人口,擴大追查後,徐女才驚覺受騙,而基隆地院則是依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鄭男有期徒刑4月。
依判決書提到,鄭男向徐女佯稱,她獲科技公司錄用為員工,需提供帳戶供薪資匯入,公司將匯入同年9 萬元薪資,加上現沒錢需向她借款花用支付生活費,使對方陷於錯誤,交付提款卡及6 萬元。後來因警方在摩鐵實施臨檢,發現徐女為失蹤人口,擴大追查後,她才知受騙。
案經法官調查後,認為鄭男正值青壯,卻不思循合法途徑謀財,假藉知名公司經理身分,博取徐女信任與感情,做出詐欺犯罪,又未賠償對方損失,但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 因此量處4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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