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條一周年/《31條惠台措施》「涵蓋22省區」 盤點15地實施成果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國台辦聯合其他部委於2018年2月28日公佈《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又被稱作《31條惠台措施》,如今將迎來一周年。在措施公布後,廈門、上海、寧波、深圳、福建、浙江、廣東等22個省區市60個地方分別推出具體實施措施,但實施細則側重各有不同,以下盤點15個重點省區對於《惠台31條措施》的實施成果,看看都遇上了哪些問題。

根據了解,國台辦聯合其他部委公佈的《惠台31條措施》,是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的起手式,半年來,相關細則紛紛出爐,具體實施細則各有側重,大部分重點是在落實居民同等待遇。

▼北京天安門 。(圖/記者張一中攝)

▲▼北京天安門。(圖/CFP)

廈門(廈)

廈門因為地緣優勢,台胞及台資企業聚集效應也較為明顯。2018年4月率先推出《關於進一步深化廈台經濟社會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60條,著重閩南文化傳承、基層社會組織參與,增加了經濟合作、社會領域等方面的內容。

上海(滬)

作為兩岸經貿、文化往來的重點地區之一,也是台灣同胞投資、生活的重要聚集地,上海2018年6月1日頒布並實施《關於促進滬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實施辦法》,落實、對接公益活動和基層社區服務。

55條措施重點在於支持台資企業升級轉型,並融入上海經濟的發展戰略。包括支持台資企業在滬設立總部、支持台灣專業技術人員來滬就業職稱評定、支持台灣青年來滬創新創業就業、鼓勵台資企業參與上海「五個中心」和「四大品牌」建設等。

寧波(甬)

寧波則是側重「同等待遇」;6月19日公佈《關於進一步深化甬台經濟社會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其中有27條寧波市獨有措施,包括台灣同胞來甬投資、甬台貿易、甬台社會文化交流合作、台灣同胞在甬學習實習就業創業、台灣同胞在甬居住生活等五大方面。

寧波的「80條措施」政策內容,重點放在對台招商引資,以及台資企業在轉型升級、增資擴產等熱點問題上,在寧波口岸採取「一站式檢驗檢疫」,「綠色通道」等便利化措施方面取得突破性進展。

天津(津)

天津推出的實施條例較言簡意賅,7月4日推出52條《關於進一步深化津台經濟社會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涵蓋津台經濟、社會文化、台胞在津學習實習就業創業、在津生活等四個方面。

同時,結合天津特點,支持台資企業在津設立區域總部、研發中心,開展冷鏈物流試點等,大學畢業的台灣學生來津創業,只要符合規定,就可以申請最高30萬元(人民幣,下同)的創業貸款。

深圳(深)

深圳傾向強調現有政策梳理與落實,並體現優惠、普惠與實惠;深圳市於2018年7月24日舉辦落實《31條惠台措施》發布會。與其他地區不同的是,深圳沒有推出「新的對台措施」,是對現有政策措施進行梳理與宣傳,強調深圳政策的連貫性與一致性。基本涵蓋台胞在深圳學習、創業、就業和生活的各項同等待遇政策措施。

廣州(穗)

為支持台灣地區商協會、社團、行業協會等設立辦事機構,廣州2018年7月30日頒布實施60條《關於進一步深化穗台經濟社會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從深化經貿合作、文化交流、台胞就學就業創業、在穗居住生活等4個方面,共提出60項具體措施。

杭州(杭)

杭州著重文藝社團交流,利用實施細則支持專業領域研究和成果應用;7月17日發布實施《關於進一步深化杭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實施意見》。

實施細項主要圍繞國家、省、市重大行動計劃和科技研發計劃項目等,且市級相關部門要建立台灣同胞信息共享機制,結合各自職能製定實施細則或操作辦法,為台灣同胞提供信息和政策諮詢服務。

南京(寧)

8月8日南京公佈「惠台四宜」75條《關於深化來寧台胞宜學宜業宜遊宜居服務的若干措施》,為台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等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

「惠台四宜」聚焦來寧台胞提供宜學、宜業、宜遊、宜居服務,深化對來寧台胞在創新、創業、人才方面的發展扶持。

福建(閩)

福建是對台先行先試區域,在《31條惠台措施》之前就已推出「惠台22條措施」;6月6日公布66條《福建省貫徹〈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實施意見》,在「31條」基礎上進行了更加細緻的梳理。

「福建66條」惠台措施主要著重閩台經貿交流、台胞在閩創業就業、閩台文化交流、台胞在閩安居樂業四個方面。

浙江(浙)

浙江是現今華東六省一市中面積最小的省份,在首屆海峽兩岸青年發展論壇上,浙江省7月8日公布《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76條,包含投資合作、科技創新、就業創業、文化交流、生活待遇等五部分。

「浙江76條」著重促進台企紮根浙江、推進與台灣先進產業交流合作、引進專業人才等方面,推動在浙台胞與本省居民的同等待遇。

湖北(鄂)

湖北7月11日發布《湖北省台辦省發展改革委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實施意見》62條措施。作為大陸中部經濟發展較快的省份,目前已有2700多家台資企業、19個台資園區、5個海峽兩岸交流基地。

「62條措施」著重經濟合作、鼓勵創業就業、加強文化交流、便利居住生活四個方面,提出具體實施意見,並以鼓勵台資企業落戶,以及台灣青年就業為主。

廣東(粵)

廣東在中國大陸率先改革開放,經濟總量自1989年起常年居於中國首位,是中國第一經濟大省;在《31條惠台措施》推出後,廣東7月26日公佈實施《關於促進粵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共包含13個板塊,共48條措施

措施內容以加速台資企業與廣東企業同等待遇,並為台胞在粵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廣東居民同等的待遇為主。聚焦同等待遇、共享廣東紅利、著眼粵台融合、回應台胞訴求等面相。

江西(贛)

面對《惠台31條措施》,江西8月9日推出《江西省貫徹關於促進兩岸經濟交流合作若干措施的實施辦法》,共有60條惠台措施。

措施內容積極促進在投資和經濟合作領域,加快台資企業與本省企業同等待遇,逐步為台胞在江西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本省居民同等待遇。

重慶(渝)

重慶8月21日發布實施《關於促進渝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58條;內容涉及經濟交流合作、社會文化交流合作和台灣同胞在渝學習實習、就業創業、居住生活等五大面向。

針對台資企業在投資和經濟合作領域,積極給予重慶企業同等待遇,逐步為台胞在渝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重慶居民同等待遇。

四川(川)

四川2018年9月3日發布實施《關於促進川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共有70條並分為兩部分;「川台70條」以同等待遇、廣泛受益、共享機遇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推動「先行先試」的作法,既體現指導性、政策性,又注重實效性、可操作性。

「川台70條」第一部分為「擴大川台經貿合作,積極促進在投資和經濟合作領域給予台資企業與大陸企業同等待遇」;第二部分是「推進川台人文交流,逐步為台灣同胞在川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的待遇」。

▼《惠台31條措施》2018各省市惠台措施大匯總。(圖/國台辦)

▲▼《惠台31條措施》2018各省市惠台措施大匯總。(圖/國台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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