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八前夕⋯促轉會公布有罪判決撤銷名單 總計3831人

▲▼二二八事件。(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二二八事件。(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記者楊亞璇/台北報導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在二二八前夕公告第三波刑事有罪判決撤銷名單,共計1056人,到目前為止,已公告的刑事有罪判決撤銷名單上總共已有3831人。

促轉會27日在臉書提到,威權統治時期,有許多人僅經過潦草、迅速及不嚴謹的審判程序,就遭到極端的嚴刑峻法處罰,因而失去自由甚至生命,即使倖免一死,也必須終其一生背負過去的罪名,忍受外界的異樣眼光;其家屬與摯友亦往往遭受波及。


促轉會解釋,「有罪判決撤銷」是為了讓當時遭受司法不法判決的當事人獲得平反,立法院透過立法通過促轉條例,以「立法撤銷判決」的方式,讓司法不法判決不再存在。


促轉會強調,過去僅著重在賠、補償,但是受難者的刑事有罪判決及前科紀錄仍然存在,受難者及家屬終身都必須背負這個沉重的罪名及印記,為澈底平復司法不法,促轉條例決定參考德國立法例,明定在符合法定條件下,以立法撤銷威權統治時期的司法不法判決,並且塗銷保存在各相關機關的前科紀錄,讓當事人不用再背負跟著他們大半生的罪名。


至於公告撤銷的對象,促轉會表示,過去曾經得到賠、補償的人,根據促轉條例,過去受到的有罪判決直接視為撤銷,過去未能獲得賠、補償的案件,當事人可向促轉會聲請重新調查,促轉會也可以依職權重新調查,調查後認為屬於司法不法判決的話,依促轉條例的規定,有罪判決也將視為撤銷。


促轉會表示,「到目前為止,已公告的刑事有罪判決撤銷名單上總共已有3831人。其中有11人是促轉會調查後認為屬於司法不法判決而撤銷的,平復司法不法的目的在於重新彰顯司法正義。每個案件中不同參與者的決定,都值得我們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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