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美女/【二二八事件72週年】完成政治檔案特別立法 挖掘歷史真相

2019年02月28日 02:20

▲▼二二八事件。(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二二八事件至今已72年,要釐清真相、了解威權體制所造成的人權迫害,都需要仰賴文書、影像等政治檔案的整理、分析與研究,才能進行。(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在二二八事件紀念日的今天,《促轉條例》也已公布施行一年多,自促轉會成立以來,轉型正義的各項工作陸續展開,有了初步成果,但同時也因《政治檔案法》等相關法制尚未完備,進展有限。

促轉會成立至今,持續調查司法不法的刑事有罪判決,過去曾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與《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而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的受難者,陸續公告撤銷罪名(註1)。過去未能受到賠償或補償,以至於無法直接公告撤銷罪名者,促轉會也依《促轉條例》第6條第3項第2款的規定調查,只要認定所受刑事有罪判決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侵害公平審判原則,屬於應予平復司法不法之刑事有罪判決者,也將獲得罪名的撤銷(註2)。累積迄今,促轉會已公告撤銷共3,837人的罪名。

面對白色恐怖的歷史傷痕,為了重建社會信任,促轉會也展開了政治受難者與家屬的政治暴力創傷療癒計畫,進行社會教育與溝通對話,並逐步建置相關的資源與網絡。至於威權象徵的相關議題,促轉會、文化部及國家人權博物館等相關單位,秉持著公共與開放的精神,開創網路平台、論壇及工作坊等各種場域,促進各方進行多元的對話與討論,也和受難者團體一起組成工作小組,共同推動相關工作。

為了進行歷史的真相調查,促轉會持續協調各單位手上的政治檔案解密,進行整理分析,並籌備資料庫的建立。但在目前我國檔案管理的架構下,政治檔案的管理與應用面臨限制,機密檔案的開放也受限於各機關態度,使得相關調查與研究無法開展,歷史真相難以發掘。

政治檔案的重要性,以及特別立法的必要性與急迫性經常被忽略,如果從轉型正義的角度來看,政治檔案其實是轉型正義工程的基石,要釐清案件真相、了解威權體制所造成的人權迫害,甚或討論威權體制下的加害者或參加者角色,無論是哪個層次的轉型正義工作,我們都需要仰賴文書、影像等各種檔案的整理、分析與研究,才有辦法進行。

因此,我從2012年便開始與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合作,推動《政治檔案法》的立法。著眼於一般國家機關檔案與政治檔案在性質上的差異,參考德國《前東德國安部文件法》立法核心精神,建立「政治檔案」的概念,放寬對檔案當事人及歷史研究者開放應用之政治檔案範圍,並細緻處理檔案公開及當事人隱私權保障的問題。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已經在本屆第一會期針對《政治檔案法》進行詢答,2017年11月也召開了政治檔案法制化公聽會,邀集專家、學者,針對目前散落在各機關、政黨甚至民間的政治檔案如何徵集,以及如何衡平「資訊公開」和「隱私權保障」這兩種法益,並針對「加害人」和「被害人」的不同處境有更細緻的設計,以促進歷史真相的耙梳與反省等問題進行研商。歷經多年推動,行政院終於在2018年5月提出了《政治檔案條例》草案,現正等待委員會排入議程逐條審查。

全面性的轉型正義工作直到台灣民主化三十多年後才逐步展開,針對政治檔案的特別立法,在這個進程中更是不可或缺。我們需要政治檔案成為真相追尋的地基,支持轉型正義順利推進,帶來台灣社會相互理解與和解的契機。

附註
1.促轉會在2018年10月公告撤銷了1,270人的罪名,12月公告罪名撤銷名單共1,505人,2019年2月27日又再公告1,050人的罪名撤銷名單。

2.促轉會於2018年12月公告撤銷了5人的罪名,2019年1月公告罪名撤銷名單1人,2月27日又公告了6人的罪名撤銷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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