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連署「博愛座正義魔人」條款:從眼神到肢體都要罰! 最重處20萬

▲博愛座(圖/記者季相儒攝)

▲博愛座以優先禮讓老弱婦孺為初衷,近年卻有不少人無限上綱還自詡正義。(圖/記者季相儒攝)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博愛座的設立本來是好意,但近年頻頻冒出的「正義魔人」引發了不少爭議,因此有網友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發起連署,要求在《大眾捷運法》及《鐵路法》中增訂條文,藉此保護同樣有困難卻遭受非難的人,甚至包括無端被人用眼神、肢體、語言等輕蔑、侮辱的人,若犯者最重可罰20萬元罰鍰。

連署中提出,2016年以來,捷運上發生過北一女讓座爭議、視障生乘坐優先席(博愛座)遭羞辱事件;台鐵也有孕婦搭台鐵因乘坐優先席(博愛座)遭高中生辱罵導致流產事件,這類從博愛座到一般座都有的爭執,最後演變成了「博愛座存廢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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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魔人退散!網連署嚴管「從眼神到肢體」都要罰 博愛座也要正名。(圖/翻攝自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

▲網友在平台上發起連署。(圖/翻攝自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

另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在2016年9月就已連署突破「廢除博愛座」的門檻,但都被交通部及衛福部以涉及身心障礙、老弱婦孺者等權益保護法為由回應,到現在都沒有任何修法與檢討。

連署認為,政府應該要針對《大眾捷運法》及《鐵路法》等增訂條文,從眼神到肢體、語言方面的騷擾,都要有嚴格規定,而且可以把罰鍰設定在1.5萬到7.5萬元的範圍,1年違反2次以上,就把罰鍰設定在20萬元。連署還希望,捷運、台鐵、高鐵等大眾運輸,都把「博愛座」改為「優先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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