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外遇的小三,竟是自己美術教室的學生媽媽,難過到爆瘦好幾圈,決定提告求償。(圖/示意圖/翻攝免費圖庫pakutaso)
突發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美術老師的丈夫因經常出入老婆的美術教室,和1學生的媽媽看上眼交往。美術老師某日發現丈夫的Line對話框中,出現與學生媽媽的親暱字語,例如「北鼻」、「愛妳」、「啾啾啾」等字眼,氣得對該名學生媽媽提告侵害配偶權,並求償100萬。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美術老師獲賠30萬元。
根據判決,姚姓美術老師和王姓丈夫結婚多年,育有2名子女。王男因經常出入姚女的美術教室,認識學生家長王姓女子,王女也委託從事室內設計裝修的王男,幫忙裝修新房,2家人互動頻繁。
2016年8月,姚女在教室裡,發現王男的Line對話框中,出現與王女的對話,內容相當親暱,包括「寶貝」、「北鼻」、「啾啾啾寶貝」等,當下立即找上王女質問,但王女跑去和王男商量,如何隱瞞、否認,姚女大受打擊,瘦了好幾圈,忍不了身心煎熬,決定對王女提告求償100萬元。
王女答辯時強調,是王男拿著和姚女已簽好字的離婚證書,並表示正在辦理離婚手續,又對她展開追求,才誤認王男和妻子已經沒有婚姻關係,但她和王男僅屬「朋友」間往來,並未逾越一般社會男女正常交往行為。且姚女也未能提出牽手、親吻、出遊等直接證據,不構成侵害配偶權。
姚女的美術教室員工則作證表示,2016年7、8月間,在用電腦整理學生畫畫的照片時,發現王男尚未登出的Line帳號一直閃爍,與姚女一同查看,便發現該些親暱對話。
法官認為,姚女提供以手機翻拍的Line對話,並無疑義,又自對話中看來,一般社會生活經驗法則而言,已經與熱戀中男女無異,可見確實有親暱程度往來。而此案起訴後,王女2人雖互動較先前為冷淡,但仍維持聯繫,同樣以「北鼻」等互稱,且姚女否認與王男於此事發生前,有任何不睦,縱使有,姚女離婚前,配偶權依舊存在。因此絕王女得賠償3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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