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高分院外觀。(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台南一位沈姓男子,為了籌措母親喪葬費用,遭嫂嫂指控私拿亡母印章盜領將近70萬元存款,控告沈男偽造文書。不過法官在庭上聽完沈男供詞後為之動容,將一審判處的法治教育撤除。
根據判決書,由於嫂嫂不滿沈男私自動用亡母戶頭存款,認為侵犯到先生分配遺產權益,怒告沈男偽造文書。
一審時,沈男哀慟的說,母親重病後都是他在照顧,2位妹妹每個月給的生活費,媽媽都不捨得花用存起來,媽媽過世後曾囑咐他要還給2位妹妹。而2位妹妹出庭時也證實,沈男確實有將70萬還給她們,沈男還自貼喪葬費用,完全沒有多拿一毛錢。
不過一碼歸一碼,沈男冒用母親印鑑領錢「偽造文書」是事實,「2位妹妹雖然願意給哥哥緩刑機會,但嫂嫂不肯」,於是一審依照偽造文書判沈男5個月徒刑、緩刑2年,加上法治教育。不過嫂嫂疑似不滿判決提起上訴,主張沈男涉嫌詐欺取財、要追徵不法所得。
台南高分院法官聽完沈男領錢理由後,表示雖然沈男領的錢在法律上是「不法所得」,但是已經還給2位妹妹,並且用在喪事上,再追討就太苛求,所以維持一審判決,但將法治教育撤除。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