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會對她怎樣」 惡男初次見到她竟襲胸摸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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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參與朋友聚會酒醉竟遭猥褻。(圖/達志示意圖)

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一名游姓男子前年應友人邀約到高雄一間KTV唱歌飲酒,進而認識小美(化名),聚會結束後,小美不勝酒力,友人商討將她送到附近飯店休息、飲酒聊天,後來他見狀表示欲留下來照顧小美,並稱不會對她怎麼樣,獨自留在房內,卻趁機觸摸小美的胸部、下體!高雄地院審理後,判游男犯乘機猥褻罪,處有期徒刑1年,可上訴。

依判決書提到,游男否認有乘機猥褻犯行,辯稱「我否認犯罪」。小美則說,「本來不認識游男,當天我去酒館載我堂妹,經由她們邀約留下來喝酒,就在酒館喝了1杯多的調酒,在酒館之後又去了KTV,連同另外1個女生,總共是5個人,我們在KTV大概有2個小時,我喝了幾罐啤酒,離開KTV時隱約是凌晨4點,我記得還在KTV包廂時,我看完時間不久就突然沒有意識了,在KTV之後,有1個畫面是坐計程車,下1個畫面是飯店的大廳,然後就跳到電梯,最後就是在房間了,在房間時我有聽到3個人的聲音」。

小美指出,記得進房間之後有嘔吐,有人撩我的頭髮,認為該人是堂妹,但我想不起來堂妹有無就游男留下來照顧我這件事,詢問我的意見,然後我印象中有聽到1個男生跟女生說「不用擔心,他會照顧她,她都吐成這樣了,還會對她怎樣,之後我睡到一半時,突然感覺有人在摸我的身體,我先感覺有人隔著褲裙摸我的下體,後來被摸胸部,當時講不出話,也不太能動,只能以喉嚨發出『嗯、嗯』的聲音、並且搖頭,而因為對方的臉有靠在我的身上,我可以感覺到他的臉型及他的肉」。

最後,法官審酌游男與小美僅是因當晚聚會而認識,彼此間並無何交情,卻乘對方因飲酒而意識模糊、不能抗拒之際,不知自重,僅為滿足一己私慾,而萌生色心,做出猥褻行為得逞,判處1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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