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仔豬陳屍貢寮福隆沙灘,幸確診未感染非洲豬瘟。(圖/記者郭世賢翻攝,下同)
記者郭世賢/新北報導
新北市動保處2日接獲海巡署岸巡隊通報,貢寮區東興宮前方的福隆沙灘有1隻仔豬屍,災害應變中心立即派遣防疫人員趕赴現場,穿著防護裝備處理,動保處解剖檢送家畜衛生試驗所進行檢驗,檢驗結果無非洲豬瘟病毒反應;應變中心於案發後,立刻訪查上游養豬業者,豬隻健康狀況皆良好,後續若查獲棄置行為者,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嚴懲棄置行為。
動保處表示, 2日於貢寮福隆沙灘發現仔豬屍體棄置海岸邊,災害應變中心現場拉起封鎖線,並由動保處獸醫師剖檢送驗,檢驗結果無非洲豬瘟病毒反應。災害應變中心案發後,並派員訪查半徑3公里養豬業者,經查2戶養豬豬隻健康狀況尚良好,無感染疾病之虞。
動保處長陳淵泉強烈呼籲養豬戶,豬場如有豬隻屍體不得丟棄,應連絡化製業者處理,豬隻有任何異狀,立即通報動保處及特約獸醫師到場處理;針對棄置豬屍事件,災害應變中心嚴厲譴責並加強查緝,隨意棄置豬屍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3條第1款處以5萬至100萬元罰鍰。
陳淵泉表示,養豬業者將豬隻屍體隨意棄置是非常自私的行為,為了便宜行事,而不當處理豬屍,會嚴重造成周邊養豬戶及住戶的恐慌,也可能因小失大而毀了整個養豬產業,豬隻死亡應循合法管道處理動物屍體,場內出現豬隻異常死亡情形第一時間也應通報動保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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