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司法,不是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司法,是正義最後一道防線。」在立法院中,守住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是著名人權律師出身的立法委員尤美女。在面對人民對司法不信任的大環境之下,司法院雖然提出《法官法》修正草案,打算加速淘汰不適任司法官,但尤美女提出她的修正版本,並指出前者的盲點。
我國憲法保障法官為終身職,只要法官不犯重大刑責,幾乎無法淘汰任何司法官。經過長久以來的討論後,《法官法》中訂出「法官評鑑委員會」與「職務法庭」,這也是現行唯一淘汰不適任司法官的途徑。但因評鑑委員與職務法庭多為法律人(法官、檢察官、律師)組成,以至於評鑑效果不彰、個案稀少;職務法庭更因性騷擾案的北高行前法官陳鴻斌案,暴露出「官官相護」的問題。
▲尤美女立委認為,加速淘汰不適任司法官,才能讓司法更加獲得人民信賴。(圖/記者湯興漢攝)
司法院提出《法官法》修正草案,決定增加「法官評鑑委員會」的外部委員人數,從原本的11名委員中有4名外部委員,增加到13名委員中有6名外部委員(仍未過半數);另外,職務法庭的5名專業法官,也要改為3位專業法官與2位外部參審員。看似順應民意,決心改革,但真的如此嗎?
「其實法律人的養成,同質性很高,而今天都是法律人在評鑑法律人。」尤美女點破問題核心。在她提出的修法版本中,「法官評鑑委員會」的外部委員人數是11名委員中過半數的6名外部委員,「法律人多待在同溫層中,因此必須多給些外部刺激,就像鯰魚效應一樣,才能讓評鑑制度多點外部監督,也才能發揮實際功能。」
至於職務法庭的成員中,尤美女也贊同外部參審員的加入。「今天放了一些外部的委員,他跟法律人是沒有關係的,就比較能夠客觀的去就事論事,針對事情提出不同的觀點跟看法。」
遲來的正義是不是正義,依照現行《法官法》,法官評鑑結果出爐後,必須經過監察院調查,才能送職務法庭作出判決,經常一起案件到了職務法庭判決後,距離事發已經超過3年。因此尤美女的修法版本提出,職務法庭應採「雙軌制」,除了保留原本的監察院提案外,也讓法官評鑑結果在罪證明確下,可以直接送職務法庭判決,更加速淘汰不適任司法官,讓正義不遲延。
▼尤美女立委的《法官法》修正版本中,針對職務法庭提案「雙軌制」,當法官評鑑結果罪證明確下,可以直接送職務法庭判決,加速淘汰不適任法官。(圖/記者湯興漢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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