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情局林姓幹員向妻子謊稱「漢光演習」,竟與同袍妻赴日旅遊。(圖/視覺中國CFP)
突發中心/綜合報導
日前一名軍情局已婚林姓幹員謊稱「漢光演習」留守,竟與同袍之妻徐女共遊日本,並且同宿一房,林妻委託徵信社蒐證後,向2人求償60萬元的精神賠償金,不料,徐夫出庭時竟表示,以他和林男的交情「很正常」,但橋頭地方法院不採信其說詞,判決被告2人應連帶給付2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林姓幹員與其妻結婚4年多,夫妻倆與小三徐女的丈夫同為軍人,且互相熟識。2018年6月初,林男向妻子表示,因「漢光演習」要留守軍中,徐女則在臉書上多次發文獨自前往日本旅行,但林妻在無意間發現林男的日本旅行團行程表,讓她忍不住心生懷疑,於是與家人一同前往小港機場一探究竟,卻親眼目睹林男及徐女同進同出、狀似親暱地一同辦理出關手續,準備共赴日本旅遊。
林妻一怒之下委託徵信社至日本蒐證,發現2人跟團旅遊,並在旅遊期間同進同出、牽手同行,甚至更同宿一房,如同新婚夫妻一般,讓林妻感到相當痛苦,怒告上法院,向兩人求償60萬元。
但林姓幹員出庭時卻反指,婚後因雙方個性不和、岳母長期介入2人感情,加上林妻與前男友過從甚密等因素,導致感情破裂,雙方已討論離婚事宜,並否認與徐女有婚外情。
徐女則辯稱,在某次餐敘上提到,她與丈夫打算赴日旅遊,林男因離婚的事情心情不佳,於是表示想一同前往,但丈夫卻因漢光演習無法請假,徵得其同意後,才自行跟團出遊。並表示,旅行社疏失將2人的資料登打在一起,她與林男在旅遊期間是因為滿團,無單人房,才同房(但不同床),強調雙方只是普通朋友關係。
▲林姓軍情局幹員與同袍妻共遊日本,期間更同宿一房。(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經院方調查,旅行社業務證稱,從未看過林男,也未聽過徐夫,並表示,原先徐女表示與同事4人要報名,但實際付款時卻只有徐女與林男2人,且同住一房有經過雙方同意,剛開始兩人要求要1人1間房,但聽說要補差額後便作罷。
而徐夫出庭時作證時,稱本來是3個人要住在一起,但因漢光演習的緣故不克前往,但團費也不退,所以就維持2人同一雙人房,並表示以他與林男的交情這「很正常」,他還稱,出團後2人才被告知同住一房,但後來又改口出團前就知道,諸多證詞前後不一,讓法院無法採信。
法官認為,2人均知對方已婚身分,卻仍一同出國旅遊並同宿一房,逾越一般社交行為,足以破壞林姓夫婦之間的婚姻,斟酌兩造社會地位、經濟狀況等情形,法院認為,2人應連帶給付2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給林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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